2026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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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

2026-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45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80,198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同意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198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202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35)。

(三)2026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公示期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5,316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鉴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44,88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4名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0,19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939,603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6158258),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7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该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股本结构的情况,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后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注销事项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除尚需就本次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已履行本次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4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号)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3.16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18,837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3,999,894.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716,837.7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05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对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三、本次注销专项账户的情况

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银行账号:3205016426360000267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银行账号:40889010010013389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银行账号:8110501011602546179)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