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持有股票估值价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26年7月9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除外)持有的“拓荆科技”(股票代码:688072.SH)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方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6年7月10日起,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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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联系人:龚玉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