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上午9:00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6月29日以包括但不限于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至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锋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6名董事现场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边泓、胡战超、侯向阳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其进行结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6,029.69万元人民币(金额系尾数四舍五入,包含未支付合同尾款、待置换票据、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等款项)。
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中支付合同尾款、待置换票据等款项合计12,697.31万元人民币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按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注销专户。拟将剩余节余资金3,332.37万元人民币(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等款项)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2026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多场景、多领域热管理方案解决商,主要从事热管理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镍、铜、铝、铁等大宗原材料采购规模大、上游供给集中、现货紧缺、备货周期长,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镍、铜、铝、铁等主要原材料年消耗额7.8亿元左右,占用公司大量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形成一定压力,且原材料价格波动也直接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出口业务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国际市场,外币回款占年回款总额40%左右,汇率波动带来较大汇兑风险。
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制定《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业务操作原则、组织架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及风险报告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编制《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上述拟开展业务的背景及目的、基本情况、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预计动用的保证金、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规要求,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薪酬制度,建立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双向挂钩机制,实现核心管理层与公司长期发展深度绑定。
鉴于上述要求,公司拟修订《薪酬管理制度》(原制度名称《董事、中高层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要求,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履职保障、任职规范及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公司合规治理体系。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7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7、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表决。
为切实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新修订的《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持续提升经营业绩,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定于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15:30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三个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6年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切实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新修订的《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持续提升经营业绩,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审议通过之日终止。
三、薪酬方案
(一)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制,津贴为税前10.8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薪酬
(1)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其行使董事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不领取津贴,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并结合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制定。
(二)薪酬构成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其他福利、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薪酬发放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执行递延支付规则,原则上按照三年递延,且第一年(即核定当年)支付比例不得超过80%,第二年、第三年均不低于10%。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适时适用。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1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按年发放。
四、其他说明
(一)副董事长薪酬
副董事长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由委派方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其董事津贴和薪酬。
(二)总经理基本薪酬
公司总经理的基本薪酬为税前60万元/年,按月发放,薪酬其他部分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三)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为税前24万元/年,按月发放,薪酬其他部分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依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等费用后,向个人发放剩余部分。
(五)上述领取报酬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任职变动情形的,按其实际任职情况计算薪酬等并予以发放。
(六)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其他制度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
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情况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为减少镍、铜、铝、铁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交易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正规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期货及期权合约,标的品种严格限定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镍、铜、铝、铁等原材料,用于锁定采购成本、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预计动用的保证金、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稳健、安全高效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进行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多场景、多领域热管理方案解决商,主要从事热管理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大宗原材料需求量大但上游供货资源集中,市场现货流通量不足,导致采购周期较长,公司长期需要现货储备,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镍、铜、铝、铁等主要原材料年消耗额7.8亿元左右,占用公司大量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形成一定压力,且原材料价格波动也直接影响公司经营成果。
同时,公司全球化业务稳步推进,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国际市场,出口业务主要以外币进行结算。公司及子公司外币回款占年回款总额40%左右,受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较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生产经营为基础的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品种及类型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仅限于在境内正规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期货及期权合约,标的品种严格限定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镍、铜、铝、铁等原材料,用于锁定采购成本、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3、交易规模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交易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交易场所
仅限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期货公司和金融机构。
7、授权事项
为提高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办理效率,公司拟组织建立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销售部、采购部、财务部、证券部、审计部等相关负责人组成。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交易方案,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负责签署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及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风险: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动大,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交易场所采用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保证金不足且追加不及时,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2、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汇率走势基本面发生变化,金融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业务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2)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会造成因单方面远期结汇合约交割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确保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前述各类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以下风险管控措施:
1、严格授权与额度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须基于真实生产经营需求开展,业务规模严格控制在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各项交易申请须经规定的审批流程逐级审核批准,严禁开展无真实贸易背景或超授权范围的交易,杜绝投机行为。
2、完善制度体系与全流程管控
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业务操作原则、组织架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及风险报告机制。业务开展严格执行“事前申请、事中监控、事后评估”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3、优选交易对手,严控法律风险
公司严格筛选具有相应业务资质、资信良好、监管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及期货公司作为交易对手。在业务开展前,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及财务部将审慎审阅交易合同条款,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确保合约合规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4、强化市场监测与动态风控
公司建立常态化市场跟踪机制,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品种的市场走势,密切监控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及保证金余额。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报告机制,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或保证金预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或终止相关业务,防止损失扩大。
5、落实独立监督与审计稽核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合规性、内控有效性及风险敞口进行独立监督与不定期抽查。若发现违规操作、未执行风险管理政策或内控漏洞等情况,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形成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
四、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预计动用的保证金、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龙股份”)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年产600万只新能源电子水泵项目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年产560万只新能源热管理部件系列产品项目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其进行结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6,029.69万元人民币(金额系尾数四舍五入,包含未支付合同尾款、待置换票据、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等款项)。
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中支付合同尾款、待置换票据等款项合计12,697.31万元人民币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按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注销专户。拟将剩余节余资金3,332.37万元人民币(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等款项)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074,07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10.5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99.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55,485.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6日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37号)。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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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上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按资金支付口径。
三、募集资金管理和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郑州飞龙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芜湖飞龙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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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合计数差异系尾数四舍五入导致。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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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合计数差异系尾数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阶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监管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遵循科学规划、高效推进、经济合理、厉行节约的使用原则,审慎统筹、规范列支募集资金,有效压降项目建设投资与各类实施费用,最终形成部分募集资金节余。
2、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提高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相应的存款利息收入,进一步增加了资金节余。
3、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均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募投项目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6,029.69万元人民币(金额系尾数四舍五入,包含未支付合同尾款、待置换票据、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等款项)。拟将剩余节余资金3,332.37万元人民币(包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等款项)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资金为准)。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待置换票据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拟将该部分款项合计12,697.31万元人民币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和置换票据等。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按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注销专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五、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结项募投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及支持相关主营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均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其进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6年7月31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3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7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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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7月29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9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或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人:谢坤 联系电话:0377-69723888
邮政编码:474500 电子邮箱:dmb@flacc.com
5、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6”,投票简称为“飞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3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7月3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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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