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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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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2026-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6-028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6月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资金8,200 万元(含)~16,4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 16.32元/股。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5)。

二、取得《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宁波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对公司提供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4760 万元整,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公司股票,具体贷款条件以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为准。在《贷款承诺函》有效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或公司信用状况发生恶化不再满足浦发宁波分行授信要求,或公司发生未清偿到期应付的任何债务,浦发宁波分行有权单方面撤销本贷款承诺函项下的贷款承诺。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数量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除上述贷款之外,本次回购剩余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按照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