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6-022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7月7日以书面、邮件、信息、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7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林新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表决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6-023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本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林新阳、王乐祥、刘继春、魏同秋、蒋道军、向开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6-024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6-02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博汇纸业)间接控股股东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拟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
2.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近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金光纸业出具的《关于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自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以来,金光纸业持续论证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但仍存在诸多客观限制,导致解决方案难以在短期内实施。因此,金光纸业拟延期履行其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拟延长期限为6年。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基本情况
2020年1月6日,金光纸业与杨延良先生及其配偶李秀荣女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10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光纸业通过博汇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8.84%股份,并通过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后以存续分立方式由分立新设公司宁波金嘉源纸业有限公司继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上市公司20.00%股份,金光纸业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8.84%股份。截至目前,金光纸业对上市公司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2020年8月26日,上市公司公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金光纸业向上市公司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48.84%股份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全面收购要约。金光纸业作为收购人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保持中立地位,不损害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2、本公司将结合自身业务、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特点与发展状况,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根据相关业务资产是否符合盈利性及资产注入条件,在收购完成后6年内逐步解决与上市公司之间部分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3、本次收购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且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将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若此类新业务尚不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则本公司将在此类新业务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时,以合理的商业条件推动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4、本公司作为纸业行业龙头,资信良好,履约风险较低。若本公司未能按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上市公司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依法履行赔偿责任,同时将持续优化相关业务资产使其符合注入条件并注入上市公司。”
基于博汇纸业的产品收入构成,金光纸业在白纸板、双胶纸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承诺的履行情况
自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并作出上述承诺以来,金光纸业高度重视与上市公司的协同发展、管理赋能,促进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积极推动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
(一)全面赋能上市公司,为资产重组及业务融合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金光纸业积极推动完善企业治理体系并推动公司ESG转型,致力于将国际领先的绿色发展理念引入上市公司,通过优化治理架构与规范运作、人才管理与文化重塑、深化数智化与技术赋能,全方位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为后续的资产重组、业务融合发展及高效运转创造有利条件。
(二)深度开展内部同业竞争资产的梳理与架构优化
金光纸业积极对内部同业竞争资产进行全方位摸排整合,逐步厘清资产、业务和人员边界,包括:1、金光纸业在承诺期内,有序推进板块化管理,逐步明确工业纸和文化纸事业部职能;2、针对相关同业竞争业务,金光纸业致力于理顺和聚焦业务主体,提升相关资产架构清晰度和业务独立性;3、完成同业竞争资产上层小股东回购事宜,消除资产整合潜在障碍。
(三)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持续推进可行性分析与论证
自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以来,金光纸业高度重视承诺履行进展,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组织公司各部门对同业竞争解决事项开展专题工作,包括收集和研究市场案例,并针对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多方面潜在影响及相关业务的后续整合等事项进行持续、深入论证。
三、延期履行承诺的主要原因
自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以来,金光纸业持续论证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方案,但仍存在诸多客观限制,导致解决方案难以在短期内实施,主要原因如下:
(一)同业资产规模较大,重组可能造成巨大资金压力或影响流动性
经初步估算,金光纸业旗下白纸板、双胶纸资产体量规模相对较大。考虑到上市公司市值及流动资金水平,在目前情况下,若采用上市公司支付现金或发行股份收购等方式将相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预计将对上市公司造成巨大的资金、债务压力,或将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股票流动性。
(二)相关资产暂无法完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要求
经初步分析,金光纸业下属涉及与博汇纸业产生同业竞争的资产并非完全独立运作板块,在业务、财务独立性等方面尚无法完全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仍需时间对相关资产进行系统梳理、规范。
鉴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交易方案的复杂性、潜在风险和上市公司经营现状,相关交易方案、交易时机仍有待进一步论证、审慎评估,因此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
四、拟延期承诺内容及后续计划
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仍存在诸多客观限制,难以在短期内实施,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于上市公司稳定发展的角度考虑,金光纸业拟将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延长6年。除承诺履行期限延长外,原承诺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承诺履行期限延长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同时,金光纸业也将以确保同业竞争问题的实质解决为目的,同步论证多种实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方案和路径,包括但不限于:持续论证白纸板及双胶纸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可行性、主动寻找优质资产与同业竞争资产进行置换、积极引入具备协同效应的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潜在路径。金光纸业将在持续推动同业竞争问题解决的同时,致力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积极探索通过产业联动进一步拓宽上市公司业务边界的可能性。
五、延期履行承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上述同业竞争承诺不属于前述指引中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变更或豁免的承诺。
本次提出延长承诺履行期限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六、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本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光纸业出具的《关于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8日
至2026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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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6-022号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金嘉源纸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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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一8539966
邮箱:zqb@bohui.com
邮编: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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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