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6-03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819,6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1%;2026年7月10日,兴宁众益福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共5,059,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8.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195,144,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8.10%;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39,073,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1.27%,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
2026年7月13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众益福《关于告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兴宁众益福于2026年7月10日将质押给张玲的股份5,059,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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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195,144,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8.10%;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39,073,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1.27%,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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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合计被冻结股份数4,641,493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
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35,573,000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69.47%,占公司总股本的19.52%,对应融资余额35,750.00万元。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39,073,000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71.27%,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对应融资余额36,820.00万元。
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