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7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③第三步:考虑前瞻性影响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以及对未来情况的预测,在公司账龄组合应收账款的历史损失率基础上,考虑前瞻性影响,进一步调增各账龄的坏账计提比例,具体如下:

表7:公司各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

经上述步骤,公司按信用减值模型确定后的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1至5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0.50%、1.00%、5.00%、30.00%、80.00%、100.00%。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高于历史信用损失率,足以覆盖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根据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历史回收情况,按信用减值模型确定账龄组合各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符合准则要求,与公司该类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水平相当,公司该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适当。

公司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客户资信状况及历史回款情况良好。2025年期末、2024年期末,公司账龄组合前十大应收账款对应客户多数为央企、国企背景,整体经营状况、资信状况、期后回款情况良好。该等应收账款余额占账龄组合余额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3.42%、60.53%,一年以内余额占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分别为90.76%、79.26%。具体情况如下:

表8:2025年账龄组合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表9:2024年账龄组合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公司账龄组合客户资信及回款情况良好,使得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将出现日常催款后回款严重超期、客户破产清算、客户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信用风险显著提高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自账龄组合重新划分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组合。因此,公司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各项应收款项对应客户整体资信情况良好,基本为信用风险未显著提高或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历史损失率较低。

同时,由于公司该等应收账款客户群体的回款情况良好,使得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优于行业平均值,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前述信用减值模型计算标准,由于相关应收账款历史损失率较低,且账龄分布集中在短账龄,使得公司账龄组合的计提比例,低于行业可比公司,具体如下:

在此基础上,以公司2025年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例,公司考虑单项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后的整体坏账计提情况,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体如下:

综上,公司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客户群体资信情况及回款情况良好,账龄分布集中在一年以内,使得按信用减值模型确认的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综合考虑了所有应收账款客户群体资信情况,定期将出现日常催款后回款严重超期、客户破产清算、客户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信用风险显著提高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单项认定并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整体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符合准则要求,减值准备计提充足。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 了解、评价并测试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 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表,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客户结算账期、资信情况以及结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重新计算并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充分性;

3. 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通过检查已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并结合相关客户历史回款情况分析等情况测试,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评估的合理性并检查坏账准备是否在恰当的期间足额计提;

4. 执行函证程序,选取公司重要客户,执行应收账款余额函证程序,以检查确认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5. 执行应收账款期后检查程序,进一步评价管理层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合理性;

6. 执行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程序,结合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及业务模式,分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差异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合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资金往来为15.00亿元,去年同期为46.34亿元;2025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资金往来为7.75亿元,去年同期为19.45亿元,相关资金往来规模变化较大。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两年上述现金流中往来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主要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金额、款项用途及交易背景;(2)结合近两年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付款政策变化等,说明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收付金额同比大幅降低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收到其他资金往来主要核算与其他业务相关的现金流入及各类保证金等。公司钢铁主业分部的营业收入按商品类型分为钢材及钢绞线收入、其他收入。其中化工及动力产品,钢坯、生铁及其他收入属于公司钢铁主业分部中的其他收入类型,属于配套副产物销售业务,不属于公司核心经营模式下的商品销售。鉴于以上类别业务具有非核心、规模较小的特征,公司将其对应的现金流入归类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该列报方式能够更清晰地划分核心主营现金流与非主营辅助性现金流,符合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分类的原则,与公司一贯的会计处理方法保持一致。

2024至2025年度,公司收到其他资金往来交易内容情况如下所示:

表1:公司收到其他资金往来交易内容

单位:万元

【注1】2024年,公司调整原料采购及谈判策略,加大招标与竞价采购比例,缩减长协合同锁定规模,以获取更具竞争力的采购成本,原长协合同项下尚未消耗的预付款项予以退回,形成现金流入约5亿元。此外,受当年矿石市场价格下行影响,对按当月平均指数结算的采购合同,最终结算尾款显著低于按定价日指数支付的首付款;叠加装卸港重量及品位差异、船舶速遣费等因素,导致最终结算总额低于临时付款金额,形成供应商退款约3.8亿元。

上述款项实质为公司前期多预付采购成本的收回,因其发生系公司采购策略的整体性调整及市场单边下行所致,退款规模较大且与原支付时间间隔较长,不属于日常持续性的采购结算价差调整,具有偶发性,因此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对于金额较小且常规发生的采购结算差价退款,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直接冲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不作为单独现金流入列示。

【注2】公司为打造精品硅钢和高品质厚板全球双一流示范企业,主要执行“主责主业、一企一业”政策下,公司已退出的非主营业务的历史回款,公司将该项现金流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4年,公司该类业务已全部闭环,2025年度不再发生该类购销业务代收代付款项回款。

2024至2025年度,公司收到其他资金往来主要交易对象情况如下:

表2:2024年度公司收到其他资金往来主要交易对象情况

单位:万元

表3:2025年度公司收到其他资金往来主要交易对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新余新钢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股东,2025年6月将新余新钢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并表后,原股东将以前收到的资金归集款返还给新余新钢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支付其他资金往来款主要核算与其他业务相关的现金流出、离岗人员费用及各类保证金等。公司列报为支付其他资金往来款的支出内容,主要包括与其他业务相关的现金流出、离岗人员费用及各类保证金支出。其中与其他业务相关的现金流支出,主要包括外购动力、资材备件及其他成本等。2024至2025年度,公司支付其他资金往来交易内容情况如下所示:

表4:公司2024至2025年度支付其他资金往来交易内容

单位:万元

【注1】外购动力现金流主要为电力采购支出。公司电力采用“自发外购结合”机制,依托自发电业务结合公司生产节奏,形成“生产自给优先、富余对外销售”的内部循环体系,公司实现了电力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在成本核算端,公司依据生产主业与其他业务的实耗电量及计量标准分摊电力成本;相应的现金流核算亦遵循收入与成本配比、现金流与利润表项目相匹配原则,将归属于其他业务的电费支出列示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2】离岗人员费用系公司为内部退养及居家休养人员直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承担的相关薪酬及福利,以上人员非在岗职工。该支出与企业当期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对应关系,既不属于为获取存货或接受劳务而发生的采购成本,也不属于职工为企业提供当期服务的职工薪酬,公司将相关支出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列示。

【注3】2025年以前,公司支付给外部承运商的运输成本列示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提高运输业务收支现金流的匹配度,增强财务报表列报的合理性,自2025年起,公司将运输成本支出调整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列示。

2024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资金往来及其他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表5:2024年度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资金往来及其他情况

单位:万元

表6:2025年度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资金往来及其他情况

单位:万元

表7: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收款金额变化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2025年度至2024年度,公司收到的其他资金往来减少31.33亿元,具体原因如下所示:

一是化工产品、钢坯生铁及其他业务部分客户结算周期调整:受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及行业整体景气度下行影响,化工等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出货量均出现不同程度回落,导致相应货款收入较前期有所减少。此外,部分客户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调整了付款节奏,延长了结算周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当期现金回款。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并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优化产品结构,力求稳定收入水平,控制回款风险。

二是供应商偶发性退款同比减少8.8亿元:主要系2024年度公司优化原料采购策略,通过加大招标采购和竞价采购方比例,同步减少采用长协合同锁定资源的方式,获取有竞争力的原料采购成本,导致对原长协合同供应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的预付款项退回5亿元。此外,同年度受矿石市场下行影响,合同约定以当月平均指数结算的尾款价格显著低于按定价日指数支付的首款价格,叠加装港与卸港间的重量及品位差异、船舶速遣费等因素,导致最终结算金额低于临时付款金额,产生供应商结算价差退款3.8亿元。

如前所述,上述款项实质为公司前期多预付采购成本的收回,因其发生系公司采购策略的整体性调整及市场单边下行所致,退款规模较大且与原支付时间间隔较长,不属于日常持续性的采购结算价差调整,具有偶发性,因此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对于金额较小且常规发生的采购结算差价退款,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直接冲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不作为单独现金流入列示。

2025年,公司以招标/竞价为主的采购模式已常态化运行,不再存在大额长协预付款集中清理的情形。同时矿石市场价格进入震荡整理阶段,价格波动幅度明显收窄,首付款与最终结算价之间的差额大幅缩小,未再出现大额指数倒挂结算的情况,经过2024年的结算实践,公司与供应商已就重量/品位计价规则、滞期/速遣条款达成更稳定共识,装卸港差异导致的结算调整趋于常态化、小额化,不再构成大额偶发性退款的基础。因此不存在单独列报为供应商退款的现金流入。

三是购销业务代收代付款项同比减少7.09亿元:公司聚焦主责主业,于2023年全面退出第三方贸易业务,通过停新增、压存量及清收尾款,于2024年基本完成业务闭环及资金回收。公司2024年度将收到的该等现金流项目根据业务实质还原为代收代付款项,2025年度不再涉及该类现金流回款。

表8: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付款金额变化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2024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支付的其他资金往来减少11.70亿元,具体原因如下所示:

一是外采动力成本减少2.9亿元,主要系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新余供电分公司变动引起。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支付该供应商其他资金往来4.81亿元,1.98亿元,减少2.83亿元。根据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加强电费票据管控的通知》 要求,国网公司积极推动“电e票”业务,鼓励企业通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买方付息方式进行电费结算。为缓解我公司短期现金流不足压力,同时顺应国网的业务导向,公司决定同步跟进该安排:对于本应现款支付的部分,充分发挥金融工具作用,改由公司新开银行承兑汇票交付国网,国网负责办理贴现,贴现利息由公司承担,同时将这部分款项用于购买同期限、利率较高的存单。该方式在不改变原有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及付款时间节点的前提下,有效优化了公司资金支付结构,降低了即期现金支出压力,提升了资金周转效率。

二是资材备件及其他减少3.5亿元:公司资材备件的采购主要由欧冶平台集中采购完成。根据公司2025年度对付款政策的统一调整,资材备件类采购的现款支付比例由原来的约15%显著下降至5%左右。该调整主要基于公司整体资金管理策略的优化,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现款占用,同时结合与欧冶平台的信用结算安排,更多地采用承兑汇票等非现款方式支付,从而在保障供应稳定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当期现金流出。

三是运输服务成本减少4.2亿元:2025年以前,公司支付给外部承运商的运输成本列示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提高运输业务收支现金流的匹配度,增强财务报表列报的合理性,自2025年起,公司将运输成本支出调整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列示。

四是离岗人员费用减少1.27亿元, 2024年1月1日起,公司调整用工政策,停止执行职工到龄即办理居家休养的相关制度。目前发生的离岗人员费用均为2024年之前已办理居家休养手续人员的存量支出。随着该部分人员陆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正式退休,相关费用将不再由公司承担,因此该项支出呈逐年下降趋势。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等项目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了解销售政策,结合主要客商销售金额和内容,确定销售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了解信用政策,查阅销售合同订单,确定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了解采购政策,结合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和内容,确定采购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了解供应商信用政策,查阅采购合同订单,确定付款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资金收付金额的变动与其近两年业务开展情况及付款政策调整相匹配,变动原因具备商业合理性。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07-30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0日

至2026-07-30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6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二)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号新余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新钢股份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790-6292961、6292876;传真:0790-6294999;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新钢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钢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股东回报政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积极、稳定回报股东,同时充分考虑投资者需求和建议,公司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度)进行了修订。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每一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低于该年度可分配利润的50%。为稳定市场预期,保障股东权益,在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每一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每股0.10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支付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等实施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其余内容不变。本次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