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7月10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解散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解散。财务公司的解散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前,公司将及时取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解散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情况:同意7人,回避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另行决议召开股东会的时间。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解散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申请解散,财务公司解散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财务公司解散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及经财务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鉴于财务公司难以继续满足集团战略发展需求及运营成本增加,拟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解散。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范熙武先生、李翠芳女士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否决,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议认为:本次财务公司申请解散是基于实际运营需要考虑确定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均按要求回避表决,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联集团将回避表决,具体召开股东会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尚需经财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215,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408室
法定代表人:吉小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84084698D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华联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
2、历史沿革、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华联集团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是商务部重点扶持的全国大型零售企业之一,是中国最早加入世界购物中心协会的企业。华联集团最近三年业务发展良好,业态涉及超市、社区购物中心及高级百货店等。
华联集团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79亿元,净利润20.22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净资产为90.82亿元。
截至目前,华联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华联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1994年3月10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502691R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一号楼9层B901、B907、B909
法定代表人:马作群
主要股东:华联集团、江苏紫金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银川海融兴达商业有限公司和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4%、17%、16%、33%。
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目前,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历史沿革、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系1994年3月1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37.42亿元,负债总额9.44亿元,净资产27.98亿元;2025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56.94万元,利润总额8,040.03万元,净利润6,024.0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5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8.15亿元,负债总额10.43亿元,净资产27.72亿元;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6.59万元,利润总额602.03万元,净利润447.0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2.84万元。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解散是基于实际运营需要考虑确定的,并将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财务公司解散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2,834.78万元。财务公司的解散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前,公司将及时取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财务公司解散完成后,公司与其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自行终止。
鉴于财务公司解散需经公司股东会、财务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