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6-096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 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961,424,455股股份(其中:A股889,890,955股、H股71,533,500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00%。本次股份质押后,复星高科技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92,275,000股(均为A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18%。
● 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即复星高科技董监高、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及其董高〈包括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同)合计持有本公司967,812,180股股份(其中:A股890,278,680股、H股77,533,500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24%。本次股份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92,275,000股(均为A股),约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61.2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的通知,其已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份办理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注:指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本公司股份总数(即2,670,429,325股),下同。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1、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质押本公司股份(均为A股)均系用于融资。截至2026年7月14日,该等质押股份中,预计55,152.5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质押到期(约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数的56.99%、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65%),对应余额人民币33.93亿元;其中,预计48,215.00万股将于未来六个月内质押到期(约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数的49.82%、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06%),对应余额人民币27.26亿元。
复星高科技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6年7月15日,下同),其各项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分红、投资退出、控参股公司投资收益等。
2、复星高科技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期,其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本集团(即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利益的情况。
3、复星高科技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期已发生对本公司的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集团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6-09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获临床试验批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深圳)”)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FXR0906注射液(以下简称“FXR0906”)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复星医药(深圳)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开展该药物的I期临床研究。
二、FXR0906的基本信息及研究情况
FXR0906系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许可引进的肝靶向的siRNA小干扰核酸药物,本集团享有该药品于中国境内及港澳地区的独占研究、开发、注册、生产及商业化权利。FXR0906通过RNA干扰技术、沉默APOC3基因表达,降低血清甘油三酯水平,从而实现对高甘油三酯血症的治疗。
截至2026年6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FXR0906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0.71亿元(包含许可费用;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6年7月15日),中国境内尚无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的小干扰核酸药物获批上市。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FXR0906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市。根据研发经验,药品研发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药品研发及至上市是一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