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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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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6-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最高成交价为11.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4元/股,成交均价为10.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94.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