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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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给苏州悠远集团的夹碳布及化学过滤器,由于是定制产品,无法与相似产品的其他客户价格比较,此处选取苏州悠远集团采购自非关联第三方供应商相似型号产品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①夹碳布产品对比情况
2024年度,以公司向苏州悠远集团销售的585mm规格夹碳布含税销售均价为基准,苏州悠远集团向非关联第三方供应商悠远供应商一采购的同规格产品价格较公司销售价格低4.69%。
2025年度,以公司向苏州悠远集团销售的465mm规格夹碳布含税销售均价为基准,苏州悠远集团向非关联第三方供应商悠远供应商一采购的同规格产品价格,与公司销售价格持平。
②化学过滤器产品对比情况
2024年和2025年,以公司向苏州悠远集团销售的1167mm*534mm*100mm规格化学过滤器含税销售均价为基准,苏州悠远集团向非关联第三方供应商悠远供应商一采购的1000mm*600mm*80mm相近规格化学过滤器价格,较公司销售价格分别低7.26%和4.47%。
苏州悠远集团采购自公司和采购其他非关联第三方供应商的夹碳布及化学过滤器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不存在明显偏高或明显偏低的情形,公司向苏州悠远集团出售夹碳布及化学过滤器产品均价在合理范围内。因此,公司对苏州悠远集团销售的夹碳布及化学过滤器产品定价公允。
三、对迈科隆及苏州悠远集团信用政策及回款安排,期末应收应付余额及期后结算情况,结合其经营财务状况说明对其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并结合迈科隆相关股权拍卖情况,说明相关款项的回收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对迈科隆的信用政策、回款安排、期末往来余额及期后结算情况,应收、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
1、公司对迈科隆的信用政策及回款安排
公司授予迈科隆不超过6个月滚动回款账期,结算方式为电汇或票据,信用政策差异系基于商业实质与风险对等原则制定。迈科隆作为公司重要客户,是维持公司VIP芯材、膜材、吸气剂等生产线稼动率的关键支撑,此安排是维护大客户关系的战略需要,属于产业链协同的常规商业实践。除迈科隆外,本公司对其他信用良好的大客户也会授予不超过6个月滚动回款的账期。
公司每月向迈科隆发送对账函,核对往来账款余额,同步开展货款催收工作。通过月度对账及时确认债权金额、固化交易凭证,确保双方往来数据准确一致。迈科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款项,不存在逾期情形。综上所述,不存在迈科隆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对迈科隆的应收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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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科隆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白色家电行业,该行业普遍采用承兑汇票或供应链票据结算,整体回款周期偏长。公司与迈科隆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交易款项的支付方式为电汇和票据。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大主要系收取票据未到期所致,应收账款余额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且公司定期与迈科隆往来对账和款项催收,不存在迈科隆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公司对迈科隆的应付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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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迈科隆主要采购VIP板,公司根据下游客户款项支付政策与迈科隆约定了不同的采购付款信用政策,公司期后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迈科隆采购款。
4、结合关联方股权拍卖情况分析款项回收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关注到迈科隆相关股权拍卖情况,拍卖主体、债务事由、拍卖进展,明确股权纠纷为股东个人债务,与关联方法人主体经营资产相互独立。迈科隆目前依托自身营收、经营性现金流、在手订单具备稳定还款来源,整体正常经营。
针对2025年末公司应收迈科隆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到,应收票据未出现无法兑付的情况。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迈科隆的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为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控、保障债权安全,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嘉豪达、宣汉正原下属分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普光分公司(以下简称“宣汉正原普光分公司”)自2023年起分别与迈科隆签署担保类合同,构建涵盖动产抵押、专利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的增信体系,相关主体于2025年最新签订的协议具体担保安排如下:
(1)迈科隆与嘉豪达的担保安排
动产浮动抵押:迈科隆以其现有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取得的全部办公设备、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设定浮动抵押,担保范围涵盖嘉豪达对迈科隆的全部应收账款,包括货款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产生的诉讼、律师、评估等全部费用。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债权确定期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抵押期间迈科隆需定期报送资产明细,接受嘉豪达监督核查,未经嘉豪达同意,不得就上述动产为第三方增设其他担保物权。
专利权质押:迈科隆以其持有的VIP板生产相关专利设定质押,债权确定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担保主债权本金金额为20,851,016.56元,担保范围同步覆盖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附属债权。
(2)迈科隆与宣汉正原普光分公司的担保安排
迈科隆以其自身对外享有的全部应收账款为标的设定最高额质押,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债权确定期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货款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宣汉正原普光分公司对质押应收账款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迈科隆对公司的抵押(质押)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影响迈科隆偿债能力的重大担保、抵押、诉讼、仲裁等事项。公司对迈科隆设置的风险管控体系,是在维护核心客户合作关系、保障产业链协同的前提下,遵循谨慎性原则采取的合理安排,既契合长期合作关系,也可有效防范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实现产业协同与资金安全的平衡。
(二)公司对苏州悠远集团的信用政策、回款安排、期末往来余额及期后结算情况,应收、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
1、公司对苏州悠远集团的信用政策和回款安排
公司授予苏州悠远集团1-3个月滚动回款账期,结算方式为电汇或票据。公司定期向其发送对账函,核对往来账款余额,同步开展货款催收工作。通过定期对账及时确认债权金额,固化交易凭证,确保双方往来数据准确一致。苏州悠远集团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款项,不存在逾期情形。
2、公司对苏州悠远集团的应收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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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末,公司对苏州悠远集团应收账款余额9,773.20万元。苏州悠远集团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3年11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截至2023年10月末,公司对其应收账款余额19,235.24万元,截至2025年末,苏州悠远集团支付了该部分应收账款金额10,078.51万元,剩余应收账款余额9,156.73万元,该部分剩余款项仍在约定的支付期间内,不存在逾期情形。扣除该部分余额,公司对苏州悠远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为616.47万元,不存在苏州悠远集团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公司对苏州悠远集团的应付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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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悠远集团授予公司3个月滚动回款账期,应付账款余额1,212.07万元。公司对苏州悠远集团期后付款金额占应付账款余额偏低,系公司结合与苏州悠远集团协商沟通结果,双方既定款项计划统筹安排付款所致,付款安排符合双方合作约定。
会计师执行程序及意见:针对再升科技与迈科隆、苏州悠远集团的关联交易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1)对再升科技与迈科隆、苏州悠远集团主要交易合同、原始单据、收付款情况进行抽样检查;(2)对迈科隆、苏州悠远集团交易金额和往来余额进行函证;(3)对迈科隆、苏州悠远集团进行访谈,了解迈科隆、苏州悠远集团的经营情况,与再升科技的交易情况等;(4)对迈科隆的经营现场进行查看;(5)对公司与迈科隆、苏州悠远集团的主要产品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检查;(6)结合合同条款、公司与迈科隆的资金支付情况和迈科隆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检查;(7)了解检查再升科技与迈科隆、苏州悠远集团的对账、款项催收情况;(8)结合迈科隆提供给再升科技的资产抵押情况、苏州悠远的款项支付情况,对再升科技对迈科隆、苏州悠远集团的坏账准备计提进行复核。
经执行前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再升科技与迈科隆、苏州悠远集团交易真实,价格公允,不存在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三、关于期间费用。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度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合计约2.3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明显上升。其中,销售费用5,357.42万元,同比增长22.38%,销售费用率由2024年的2.97%升至4.20%;管理费用8,720.15万元,同比微降4.64%;研发投入合计8,914.43万元,其中资本化研发支出1,218.94万元,较2024年的229.64万元大幅增长430.87%;财务费用1,736.29万元,同比增长45.76%,财务费用率由0.81%升至1.36%。
请公司补充披露:(1)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及同比变动原因,说明在营业收入下滑的背景下,销售费用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销售费用中销售服务费及其他涉及的主要支付对象的名称、金额及提供服务内容,说明支付对象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2025年度予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立项时间、研发内容及目标、项目预算、累计投入金额、资本化起始时点及判断依据,逐项说明各项目是否满足会计准则有关资本化条件的具体要求。(3)结合利息收入、利息费用及利息资本化金额的情况,量化分析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及同比变动原因,说明在营业收入下滑的背景下,销售费用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销售费用中销售服务费及其他涉及的主要支付对象的名称、金额及提供服务内容,说明支付对象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一)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及同比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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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主要系咨询费、差旅费、会务费等。
如上表所示,本期公司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979.74万元,同比增长22.38%,主要系职工薪酬、销售服务费和其他项增加所致,销售服务费和其他项中的咨询费主要核算与销售相关的佣金、认证费等给予第三方费用。具体薪酬、销售服务费及咨询费的变动原因如下:
1、职工薪酬
公司销售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主要与销售回款完成情况挂钩,公司针对不同品类产品执行差异化绩效计提比例。2025年度,公司销售回款提升、到期票据兑付增加,同时为进一步激励销售人员拓展市场、优化产品销售结构,公司上调了部分产品的销售绩效计提比例。
2、销售服务费及咨询费
公司的销售服务费及咨询费主要系支付给第三方的居间费用、认证费用等,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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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服务费及咨询费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系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加大市场拓展投入力度所致。公司向第三方支付的服务费、咨询费系根据其服务义务履行情况(如销售结算完成、货款回收等)进行结算,对应合作客户本期销售规模有所增长,相关费用相应增加。
(二)公司2025年度销售服务费及咨询费涉及的主要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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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单位”项目系将单家销售服务费或咨询费发生额低于10万元的第三方主体合并列示,合计涉及第三方主体40余家。
公司围绕核心产品布局,与多家销售服务商达成合作,聚焦不同区域、不同产品领域,助力公司拓展市场渠道、提升产品销量,为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提供有力支撑。公司主要服务商具体合作情况如下:
服务商一为公司在海外市场提供超细玻璃纤维制品销售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加超细玻璃纤维制品的业务量;服务商二为公司在国内提供无尘空调产品相关销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为公司无尘空调产品推荐优质客户,并最终促进公司与客户成功订立合同、完成回款;服务商三为公司在海外市场提供超细玻璃纤维棉的相关销售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销售代理服务;服务商四为公司在国内提供PTFE膜相关销售服务,包括为公司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推荐公司产品,协助公司获取客户项目;服务商五为公司在国内提供玻璃纤维过滤纸相关销售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对现场工艺参数进行调整、优化产品指标等专项技术服务。
公司向相关第三方支付的销售服务费、咨询费,均严格依据约定结算支付,不存在约定服务范畴之外的其他利益安排。经公司核查上述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核实其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主体信息,未发现公司与上述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其与上述主体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二、2025年度予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立项时间、研发内容及目标、项目预算、累计投入金额、资本化起始时点及判断依据,逐项说明各项目是否满足会计准则有关资本化条件的具体要求。
(一)2025年度予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2025年度予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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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度予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资本化起始时点及判断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本期予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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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研究开发活动管理补充办法》、《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不同研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如上表所示,公司2025年予以资本化的研发项目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结合利息收入、利息费用及利息资本化金额的情况,量化分析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的原因。
公司2025年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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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财务费用2025年较上年同期增加545.08万元,增长45.76%,主要系利息费用的增加和利息收入的减少所致,具体利息费用的增加和利息收入的减少分析情况如下:
(一)利息费用及利息资本化金额的变化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99.85万元,主要系当期利息资本化金额较上年减少217.80万元。公司于2022年9月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建设期间的利息根据项目投入情况和建设期间等因素,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予以资本化处理。
2024年和2025年,公司纳入利息资本化的项目为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和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2025年度,因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已整体完成转固,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分批转固,导致当期利息资本化期间较上年同期缩短,利息资本化金额相应减少,进而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费用有所增加。
(二)利息收入变化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息收入较2024年度减少313.21万元,主要系公司2025年应收苏州悠远集团的股利资金占用利息同比下降所致。
2023年11月起苏州悠远集团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对苏州悠远集团形成应收股利款项10,100.00万元,苏州悠远集团须于股权交割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上述股利;若标的公司未能在前述约定期限内足额偿付股利款项,需就未支付的股利本金为计息基数按年利率5%单利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2024年初,公司应收苏州悠远集团股利本金余额为10,100.00万元。2024年度苏州悠远集团陆续支付股利3,800.00万元,公司当年确认剩余未支付股利对应的利息收入512.33万元。截至2025年9月,苏州悠远集团已足额付清全部历史股利本金,2025年度公司确认当期股利对应的利息收入152.92万元,较2024年度减少359.41万元,为当期利息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
会计师执行程序及意见:我们对再升科技期间的费用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1)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资金循环相关的关键内控;(2)了解、评价和测试了与研发循环相关的关键内控;(3)对公司期间费用的变动、主要明细进行分析检查;(4)对再升科技的咨询费、销售服务费进行抽样检查;(5)对再升科技咨询费、销售服务费相关的负责销售人员进行访谈,同时抽样对销售服务费和咨询费的服务单位进行函证、访谈;(6)结合销售服务费和咨询费工商信息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人员信息进行关联关系检查;(7)对公司研发资本化项目的资本化支撑资料进行检查;(8)对公司研发费用的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分配进行检查;(9)对可转债利息费用的测算进行复核;(10)对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
经执行前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再升科技期间费用变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研发项目资本化满足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