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新静普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新静普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或“公司”)拟与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投股权”)及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彬投资”)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新静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新静普基金”或“基金”)。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2,245.50万元,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49.90%。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基金后续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加大公司产业投资力度,拓展“基地+基金”、“投资+孵化”产业投资体系,公司拟与静投股权、子彬投资共同投资设立新静普基金,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2,245.50万元,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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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新静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签署合伙协议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并行使相关权利。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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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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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彬投资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其他基本情况
子彬投资作为本次合作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并已经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登记编号:P1032414。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子彬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
1、上海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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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投股权不存在失信情况、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也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未设立,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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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管理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本合伙企业提供投资服务以及组合管理服务,包括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协商,监控被投资企业的绩效,并就出售机会向本合伙企业提供建议等。
普通合伙人负责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向该委员会提交审议有关投资和处置机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人委派3名,有限合伙人分别委派各1名。对于任何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和处置决议,需得到投资决策委员会至少五分之三(含)(需包括静投股权及市北高新委派的委员)票数的同意方为有效,表决时委员一人一票。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对本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除适用法律和规范另有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基金产品存续期限为7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存续期限”)。本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前2年为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如第二次交割超过首次交割日起2年,则投资期顺延至第二次交割日后30日),投资期结束后的存续期限为本合伙企业“退出期”(如被投资项目提前退出,则退出期提前结束)。
4、管理费
在投资期(包括投资期的延长期间)为合伙企业实缴资本总额的1%/年,退出期为合伙企业实缴资本总额的0.75%/年;清算期与延长期不予收取管理费。管理费应每年一次预先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为合伙企业的第一次交割日后三日内,之后年度以第一次交割日为周年日,后推三日内支付。如年度管理费在任何一年适用的管理费计算基数、费率不同,则应分段按月、分别计算。
5、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合伙企业任一投资项目全部或部分退出后,将按照下述约定进行分配:
(1)资本返还:首先,应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将各投资项目可分配收入分配给各合伙人,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到的累计分配金额与其在本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相等。
(2)优先回报:其次,在上述第(1)项分配后如有余额,则在合伙人之间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就其全部实缴出资(从打款之日起算)实现年化 6%单利的门槛收益率(该等分配总额称为“优先回报”)。
(3)99/1 分割:最后,在上述第(2)项分配后如还有余额,则将剩余可分配收入的 99%分配给各合伙人(并按照各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1%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范围
本合伙企业仅专项投资于科创企业股权项目。
2、盈利模式
通过投资优质项目,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合理的价格退出项目,实现价值的兑现。
3、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本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将主要通过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245.50万元。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此项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基金后续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
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6-02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22)。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中峰、卢醇、王晓丹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新静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上海新静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6日
至2026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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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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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上述资格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还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8月4日9:00一16:00。
(三)现场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靠近江苏路。乘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也可乘公交车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到达。现场登记问询电话:021-52383315,传真电话:021-52383305。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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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二)鉴于股东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会议联系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86号2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6)。联系电话:021-665281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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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6-022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拟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 鉴于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发展”)、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市北发展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17号4层401室、江场三路219号1层101室、江场三路223号1-2层及江场三路223号3层301室出租给数据港用于其日常经营,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989.57万元。市北集团于2025年11月7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能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湾”)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2025年“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建设运营费用299.8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公司”)与市北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数通链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通链谷”)于2025年11月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开创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98、308号101室、康宁路288弄5号2、3层出租给数通链谷,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1,165.53万元。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向上海云中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5亿元。市北集团于2026年1月4日向上海市北高新云盟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3,990万元。新市北物业与市北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北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上海大酒店”)于2026年4月1日分别签订《驻场安保外包服务合同》《驻场保洁合同书》《工程服务外包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292,142.60元。
一、交易概述
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0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欣云投资持股比例为60%,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持股比例为40%。云置禾主要负责开发建设“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N070501单元22-02地块商住办项目”。
为支持云置禾建设项目的经营发展,云置禾的双方股东拟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为自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9年8月13日止,本金分次发放的,借款到期日不变。借款采用固定利率,为合同签订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本金分次发放的,起息日以分次发放的实际到账日期为准。付息方式为借款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提前归还本金的除外。
鉴于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中峰先生、卢醇先生和王晓丹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市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市北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4699646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中峰
注册资本:21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07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楼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北集团成立于1999年4月,由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为公司控股股东。
市北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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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的资质信用状况:市北集团资质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1FYKKQ2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申
注册资本:211,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0-03-03 至 2050-03-02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56、1258号145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停车场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提供筹备、策划服务,绿化养护,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云置禾主要负责开发建设“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N070501单元22-02地块商住办项目”。
云置禾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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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云置禾的双方股东向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借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考虑云置禾目前对外融资成本,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借款金额:
云置禾的双方股东拟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云置禾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欣云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二)借款用途:
本次借款用途为云置禾归还原有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以及其他支出款项等。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自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9年8月13日止。本金分次发放的,借款到期日不变。
(四)借款利率和利息: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采用固定利率,为合同签订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本金分次发放的,起息日以分次发放的实际到账日期为准。付息方式为借款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提前归还本金的除外。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云置禾的双方股东向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是为了支持云置禾经营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有利于云置禾加快“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N070501单元22-02地块商住办项目”的开发运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鉴于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上海云置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双方股东拟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云置禾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向云置禾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各股东方均以现金方式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按持股比例向控股孙公司云置禾提供借款,有利于加快云置禾建设项目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孙中峰先生、卢醇先生和王晓丹女士在审议表决时已予以回避,其余4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市北发展、新市北物业与数据港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市北发展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17号4层401室、江场三路219号1层101室、江场三路223号1-2层及江场三路223号3层301室出租给数据港用于其日常经营,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2,989.57万元。
(二)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聚能湾与市北集团签订《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委托服务协议》,由市北集团支付2025年“SAP(中国)科创赋能中心”建设运营费用299.80万元。
(三)2025年1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开创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98、308号101室、康宁路288弄5号2、3层出租给数通链谷,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1,165.53万元。
(四)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云中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5亿元。
(五)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业投资”)、控股股东市北集团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向云盟汇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泛业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市北集团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借款期限为自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9年12月16日止,本金可分次发放,借款到期日不变。市北集团于2025年2月5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2,370万元、于2026年1月4日向云盟汇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3,990万元。
(六)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外包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北上海大酒店委托,新市北物业为北上海大酒店提供安保外包服务、保洁外包服务及工程维修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5,292,142.60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