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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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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8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凤路1088号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59,740,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9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56,648,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4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3,092,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表股份3,763,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671,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3,092,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5,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7%;反对85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1%;弃权1,477,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9,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383%;反对85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66%;弃权1,477,8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9,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651%。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5%;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80%;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0%;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5%;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80%;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0%;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5%;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80%;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0%;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5%;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80%;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0%;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5%;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80%;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0%;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审议通过《限售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5%;反对85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1%;弃权1,478,2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80%;反对85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66%;弃权1,478,2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75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审议通过《股票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5%;反对79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4%;弃权1,536,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80%;反对79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380%;弃权1,536,9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4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5%;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80%;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0%;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21,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77%;反对88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6%;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3,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637%;反对88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53%;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82,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6%;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1,457,6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9,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05,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400%;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0%;弃权1,457,6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9,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289%。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5%;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280%;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0%;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08,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99%;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1,431,6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316%;反对900,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310%;弃权1,431,6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374%。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9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1%;反对90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3%;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2,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34%;反对90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756%;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21,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77%;反对88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6%;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3,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637%;反对88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53%;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399,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1%;反对90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3%;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2,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34%;反对90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756%;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63,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45%;反对84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8%;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86,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009%;反对84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82%;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7,421,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77%;反对88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6%;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43,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637%;反对88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53%;弃权1,435,5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7,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41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袁晟、陈家齐

3、结论性意见: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