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2 证券简称:振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488,59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488,59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石股份”)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055,000股,并于2026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740,366,3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63,116,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8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7,249,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5,488,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前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计划于2026年7月2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配售结果,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49,332,906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5,488,594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保荐机构未发生变更,仍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由苏海灵女士变更为张秉昊先生,目前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秉昊先生、唐加威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488,594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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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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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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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