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7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6-04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董事会,于2026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梅生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提交股东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梅生伟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同意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同意贺强独立董事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张羡崇独立董事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同意张羡崇独立董事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同意拟任独立董事梅生伟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上述第一、三项调整自公司股东会批准梅生伟先生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夏清独立董事正式卸任之日起生效;上述第二项调整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同意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知书的有效期限内可根据资金使用节奏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及上市交易场所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并进行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4.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和其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等,期限不超过3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可以为单一品种或数个不同的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将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用途。

6.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7.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8.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资金或利息,公司将制订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决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的币种、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配售方式、具体条款、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担保事项;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债券发行的审批事宜,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具体发行方案做适当调整;

4.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同意关于修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五、同意关于修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六、同意关于修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定》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定》。

七、同意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邓美珊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协助文明刚先生继续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公司秘书相关职责。

邓美珊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二。

八、同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将该议案提交该次股东会审议。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以上决议于2026年7月17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附件一:梅生伟先生简历

梅生伟,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清华大学电机系教授,青海大学能电学院院长、中国长江三峡新能源公司首席专家。曾任青海大学副校长。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自动控制专业,博士研究生。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梅生伟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梅生伟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的独立性指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梅生伟先生未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附件二:邓美珊女士简历

邓美珊女士,64岁,香港资深专业人士,在上市公司财务及税务合规、企业运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并具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大型红筹上市集团高级管理层的专业背景。

邓美珊女士专长于财务及税务合规、集团管治、上市重组及公司架构优化。她曾于普华永道工作七年,负责税务及合规咨询服务;其后加入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工作逾三十年,担任集团管理层职务。任职期间,她参与分拆上市、企业重组、组织架构优化及团队建设等工作,并为矿业、航运、房地产、基础设施、首次公开发售及战略投资等多元化业务的发展提供企业合规及运营方面的专业支持。邓美珊女士自2025年1月起担任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持有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于2026年6月5日起获委任为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邓美珊女士拥有英国伦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律深造文凭,以及香港城市大学国际会计文学硕士学位。邓美珊女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011 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26-04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6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A10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6日

至2026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H股股东参会事项另行通知。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5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

4、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

邮政编码:100031

5、联系人:刘天雨 扈博宣

联系电话:010-63226595 010-63226557

邮箱地址:liutianyu@hpi.com.cn huboxuan@hpi.com.cn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