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下同)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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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变更“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及“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导致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产品品种及投资方式、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最近12个月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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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指的是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
2、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指的是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含实际收益部分)。
3、上表中“实际收益”指相关产品赎回时的一次性结息收益。
4、除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外,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存在协定存款,该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不存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亦无任何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6-032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该名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2,8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超卓航科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6年7月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34元(含税)。鉴于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上述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作以调整。鉴于此,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1.35元/股调整为31.0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超卓航科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超卓航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6-033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1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届满暨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共计归属了78,642股股票,归属人数15人,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超卓航科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16、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应意见。
17、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应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该名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2,8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已授予未归属的2,8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6-036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事项
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羿含、李光平、王春晓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鉴于该重大事项目前正在推进中,公司预计无法在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现将具体停牌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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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羿含、李光平、王春晓正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上述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6-03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分别由31.35元/股调整为31.01元/股。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分别进行调整,分别由31.35元/股调整为31.01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8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1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届满暨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共计归属了78,642股股票,归属人数15人,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超卓航科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16、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应意见。
17、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应意见。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的相关公告。
2、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12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超卓航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超卓航科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6、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应意见。
7、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相应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依据激励计划作以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6年7月1日披露了《超卓航科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061,531.80元(含税)。
鉴于上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需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31.35元/股-0.34元/股=31.01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分别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分别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分别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君泽君(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