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赖懿先生因职务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杨俊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赖懿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赖懿先生在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赖懿先生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俊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俊莉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职位要求,且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杨俊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72-2595971
邮箱:liscl@163.com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附件
杨俊莉女士简历
杨俊莉,女,汉族,1978年3月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2005年7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大学学历。2024年5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11.10一2015.02任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2015.02一2024.07任柳钢股份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保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24.07一2026.06历任柳州市兴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桂林仙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柳钢医养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2026.06至今任柳钢股份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26.07聘为柳钢股份董事会秘书。
杨俊莉女士深耕上市公司合规管理工作近十年,积累了扎实的资本市场合规运营、公司治理、风险管控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二条的“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任职要求。其任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期间,严格遵照上市公司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全面统筹股权、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点业务风险排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备与风险动态跟踪机制,保障公司经营合规稳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牵头组织投资者开放日、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年度客户交流大会等资本市场活动,依规开展投资者关系沟通,严格管控对外信息发布合规口径,具备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操能力。统筹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治理会议全流程合规管理,规范落实会务筹备、资料审核、高管联络、内幕信息流转、重大事项上报等工作,全过程规范会议程序、信息传递、档案管理合规风险,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与条件。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春宁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聘任邓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详见《 柳钢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2026-051)。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长卢春宁先生提名,本届董事会聘任杨俊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详见《柳钢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2026-050)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总经理邓深先生提名,拟聘任下列人员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副总经理:田义胜、莫朝兴、贺应欢
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赖懿
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详见《 柳钢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2026-051)。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发行费用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发行费用及相关事项的公告》(2026-052)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职务调整原因,职工代表董事莫朝兴先生、总经理熊小明先生、副总经理邓深先生、副总经理祝和利先生申请辞去相应职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邓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田义胜先生、莫朝兴先生、贺应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赖懿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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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莫朝兴先生辞去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新任职工代表董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中,熊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900股,其他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上述人员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妥善交接,其职务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熊小明先生、莫朝兴先生、邓深先生、祝和利先生及石柳元女士在其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邓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田义胜先生、莫朝兴先生、贺应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赖懿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邓深先生、田义胜先生、莫朝兴先生、贺应欢先生、赖懿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符合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的要求。经核查,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附件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邓深先生简历
邓深,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中心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柳钢股份技术中心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主任、科协常务副主席,柳钢股份科技质量中心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广西柳钢华创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柳钢股份销售中心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柳钢股份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田义胜先生简历
田义胜,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武钢股份冷轧薄板总厂厂长、党委副书记,武钢防城港钢铁项目建设指挥部炼钢系统项目组组长,武钢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制造部(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总工程师,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党支部书记、副部长,广西华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物流管理中心总经理,柳钢股份生产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柳钢股份物流管理中心总经理,柳钢股份生产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柳钢股份物流管理中心总经理,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港务中心总经理。现任柳钢股份副总经理。
莫朝兴先生简历
莫朝兴,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柳钢股份监事、职工代表董事,柳钢股份炼铁总厂党委副书记、厂长、工会主席,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厂长。现任柳钢股份副总经理。
贺应欢先生简历
贺应欢,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机工部副部长,柳钢股份机工部党总支副书记、副部长,广西柳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气体厂厂长,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机动工程中心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柳钢股份机动工程中心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柳钢股份副总经理。
赖懿先生简历
赖懿,男,汉族,1972年3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公司总会计师,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部长,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监事会主席、资产财务部部长,广西柳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柳州市强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柳钢股份审计法务部部长,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西柳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柳钢实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柳钢股份监事会主席,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柳钢股份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现任柳钢股份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财务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与发行费用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50,806,555.20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配行业常规结算模式,保障募投项目高效、有序推进,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合规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0号),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428,571股,发行价为4.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8.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255,047.8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744,950.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6〕64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根据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第30772号)核验,具体情况如下:
(一)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9,920,671.79元(含增值税),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9,920,671.79元(含增值税)。
(二)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2,255,047.83元,含增值税金额为2,385,883.41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并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坐扣。剩余发行费用合计885,883.41元(含增值税),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拟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为885,883.41元(含增值税)。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06,555.20元。
三、拟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配行业常规结算模式,保障募投项目高效、有序推进,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合规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资金垫付及置换的适用范围
(1)公司2025年度小额快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一2800mm中厚板高品质技术升级改造工程,不得用于公司其他非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对外投资及其他非项目支出。
(2)公司自有货币资金、自开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及其他经公司合规审批的票据结算方式。
(3)募投项目项下合法合规的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工程安装、辅材购置、项目配套服务等与募投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具体操作流程
(1)项目各业务部门在开展募投项目采购、施工业务时,严格执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资金审批制度,明确款项归属本次募投项目,经财务部门核实确认后,可采用自有资金、票据等方式先行垫付。
(2)公司财务部设立募投项目票据及自有资金垫付专项台账,对每笔垫付资金的支付时间、供应商、支付金额、结算方式、对应项目内容、合同及发票信息进行逐笔登记、全程留痕,确保账实相符、可查可溯。
(3)公司按月归集当期垫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明细,与保荐机构核对无误后,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募集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完成资金置换。
(4)所有以自有资金、票据垫付的募投项目款项,自实际支付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超期未置换款项不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
(5)公司内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垫付及置换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对专项台账、付款凭证、置换流水进行核查,确保全程合规。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发行费用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806,555.2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发行费用;并同意柳钢股份在本次2800mm中厚板高品质技术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项目合规款项,并定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发行费用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30772号),认为柳钢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