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6-024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杨华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柴宏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韩铁柱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参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6-025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运营中涉及金属矿产品加工、运输及贸易。鉴于金属矿产品价格波动影响运营成本及盈利能力,有必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持续稳健经营。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金属矿产品,包括镍、银等。交易工具为期货、标准化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场所为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3、交易金额: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涉及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但同时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镍基合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新能源物流运输业务。根据业务布局和拓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运营中涉及金属矿产品加工、运输及贸易。鉴于金属矿产品价格波动影响运营成本及盈利能力,有必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利用商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持续稳健经营,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与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金属矿产品的期货、标准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金属矿产品,包括镍、银等。交易工具为期货、标准化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场所为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三)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预计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四)交易期限
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7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由于期货市场行情波动大,或期货合约或期权流动性因素,可能难以按照套期保值预定的价格买入期货、期权,且存在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的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及逐日盯市制度,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可能存在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而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具有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的特点,若内控制度不完善可能会引发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引发相关风险。
5、操作风险:公司交易操作人员不熟悉软件界面,或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产生意外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7、客户违约风险: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控措施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品种范围、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模式、方案制订、交易授权、风险管理、信息隔离、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环节实施有效管控。
2、严格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匹配,在期货及期权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月份相近、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以对冲现货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操作。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对保证金、权利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及下属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合约或期权。
4、准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套期保值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合理安排操作人员,加强套期保值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密切对接合作的金融机构,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做好套期保值交易日常登记管理。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准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