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自2026年7月15日以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33.04%,股票涨幅明显偏离同行业及上证指数,但是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目前的市净率为1.747,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分类结果显示:2026年7月16日公司所属中上协大类“房地产”的行业市净率为0.82,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2026年7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协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7月17日披露的临2026-022号《香江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合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重大风险包括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客户订单,且每月需支付费用,会对公司负债和资金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存在无法取得有关部门的业务许可与批准,进而出现无法及时提供业务接入的风险。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其他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存在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剔除大盘和行业整体影响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投资。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自2026年7月15日以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33.04%,股票涨幅明显偏离同行业及上证指数,但是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的市净率为1.747,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分类结果显示:2026年7月16日公司所属中上协大类“房地产”的行业市净率为0.82,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4.4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1.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830.18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2.4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1.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201.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7%;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0万元到-1,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2026年7月15日披露的《香江控股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应修正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三、其他风险提示
2026年7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协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7月17日披露的临2026-022号《香江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合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重大风险包括如下:
1、经营和政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客户订单。本协议中约定协议服务期为5年,周期较长,该协议费用支出规模较大且每月需按时付费,对公司资金安全及融资有一定影响,会增加公司负债与财务成本。此外,如未来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针对数据中心服务行业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政策或技术要求,存在香江云瀚无法取得有关部门的业务许可与批准,可能出现无法及时提供业务接入的风险。
2、协议履约风险
本协议已对服务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 定,协议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其他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存在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剔除大盘和行业整体影响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