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5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统联转债”自2026年9月6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统联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6.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639,066.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6,360,933.97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57,6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6年3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统联转债”,债券代码“11806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3月6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6年9月6日至2032年3月1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的操作,可转债持有人如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则不能将其所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统联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3720932
邮箱:Stocks@pu-sz.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公司2021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为4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200,000.00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2,347,865.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852,134.1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63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已于2021年12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1月21日,公司、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统联”)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广东统联、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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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账户中序号2、3、5、9、10为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序号为7-15的账户前期已注销完成。
三、募集资金专户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以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注销处理,近日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内节余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