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6-032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任一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资金总额下限,公司可决定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及时公告,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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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拟回购股份数量系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模拟测算所得,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五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3)。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各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6-034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02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DFI77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也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每期发行时应确定当期主承销商、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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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