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场内简称:嘉实原油LOF;基金代码:160723,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7月21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204元,截至2026年7月1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9536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后续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7月22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跟踪原油价格指数或原油价格为投资目标的公募基金(包含ETF),敬请投资者关注产品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进行投资。

2、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

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ETF嘉实;基金代码:159501,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7月21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007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8204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7月22日开市起停牌,自10:30起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若本基金2026年7月22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购。长鑫科技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长鑫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嘉实中证8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7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中证8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中证8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800指数增强A,基金代码:027987;嘉实中证800指数增强C,基金代码:027988)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