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了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证券代码68885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为下列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长鑫科技发行价格为8.66元/股,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
现将获配结果披露如下: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