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6-027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25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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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6月15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743,920,39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91,774,128.38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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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所对应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92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0.2925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执行。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沪股通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公司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相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925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2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配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1.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20-38161888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证券代码:600428 公告编号:2026-030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中船澄西建造8艘6万吨级
多用途重吊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或所属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投资建造8艘6万吨级多用途重吊船。船价合计金额不超过262,4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转型升级,进一步做优、做强多用途重吊船船队,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或所属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投资建造8艘6万吨级多用途重吊船。船价合计金额不超过262,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二、交易对方简介
中船澄西成立于1973年12月26日,注册地为江阴市衡山路1号,注册资本122,2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子友。中船澄西是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国内修造船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市场覆盖欧美、东南亚、香港和中国内地,与世界知名航运公司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三、船舶建造合同主要条款
(一)造船主体
中远航运(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或所属公司。
(二)合同价格
船价合计金额不超过262,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三)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
(四)交船时间
预计从2029年4月至2030年6月相继交船并投入运营。
(五)交船地点
船厂码头或双方共同商定的可交付安全水域。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全球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快速增长,带动风电设备海上运输需求显著上升。同时,中国先进制造产品出口规模稳步扩大,进一步推升了相关专业船舶的运力需求。为把握全球风电运输及中国先进制造出口带来的结构性运力需求增长机遇,公司适时推进系列专业多用途重吊船建造项目。
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扩大在相关细分市场的业务规模,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与品牌认知度,巩固并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方向。经测算,本次项目内部收益率约6.64%,静态投资回收期12.51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6-029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在广州远洋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现场参会6人,马向辉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李满董事参会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陈帅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管、部门负责人列席。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推荐,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帅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票6票,回避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关联董事陈帅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需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建议并同意由陈帅先生担任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票6票,回避票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关联董事陈帅董事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制度原文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委托中船澄西建造8艘6万吨级多用途重吊船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中船澄西建造8艘6万吨级多用途重吊船的公告》。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海特 公告编号:2026-028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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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满董事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5人;马向辉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已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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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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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柯华、黄思哲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