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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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至2026年8月结束。现公司董事会拟实施换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刘若鹏先生、栾琳女士、季春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被提名人的任期均为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诚信状况、持股情况、关联关系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2、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至2026年8月结束。现公司董事会拟实施换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蓝晏翔先生、彭剑锋先生、赵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被提名人的任期均为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诚信状况、持股情况、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等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议案一及议案二所涉及的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一及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投票。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26年7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若鹏先生,1983年出生,美国杜克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系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佛山市政协委员、全国电磁超材料技术及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国科协第十一届常委、全国工商联第十二届执委、广东省工商联第十二届常委、深圳市工商联第八届副主席、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新材料领域主题专家组专家、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2年获“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同年被评为广东省劳动模范,2014年被统战部、工信部、人社部、原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五部门联合授予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同年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2019年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24年获国家级重大奖项。2010年1月至今任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以下简称“光启理工研究院”)院长;2014年8月至2024年8月,任光启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科学”)董事会主席;2024年8月至2025年9月,任光启科学执行董事;2015年3月至今历任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映邦”)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刘若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若鹏先生通过其控制的西藏映邦持有公司23.01%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刘若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栾琳女士,1979年出生,美国杜克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光启科学总裁,2013年6月至今,任光启理工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栾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的股东深圳光启融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融合”)15.79%的股权,除上述关系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栾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季春霖先生,1981年出生,美国杜克大学统计科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香港中文大学电子工程系助理研究员;2006年4月至2006年8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电子工程系助理研究员;2006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美国杜克大学统计科学系助理研究员;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美国统计与应用数学研究所,特邀研究员;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任美国哈佛大学统计系博士后研究员;2010年3月至今,任光启理工研究院副院长、核心科学家,现任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大数据专家、公司董事。

季春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的股东光启融合15.79%的股权,除上述关系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季春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蓝晏翔先生,1985年出生,清华大学学士、博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友信科技有限公司CTO和高级副总裁,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研究院(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深圳))多模态智能与安全技术中心首席科学家,现任深圳市机密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深圳市第九届青联委员。长期从事数据和大模型隐私安全相关领域研究,特别是基于硬件的可信执行环境(TEE)相关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化工作,持有数十项发明专利。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蓝晏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蓝晏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彭剑锋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二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兼企业人才专委会名誉主任、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彭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彭剑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赵琰女士,1959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至2010年,任中航工业金城集团三产事业部财务处处长;2002年至2007年,兼任中航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财务部基建财务专家组组长;2010年至2016年,任南京中航工业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年至2016年,兼任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基建财务专家组成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查询,赵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8月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0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30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7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7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上述提案1、提案2适用累积投票制并采用等额选举。其中,提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提案2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提案应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半数以上通过。

3、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也可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附件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8月4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26年8月4日17:00前送达公司)。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檀顺艳、马千里

2、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3、邮箱:ir@kc-t.cn

4、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5”,投票简称为“光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6年8月6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议案1、2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6年7月30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日期: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5年半年度下降,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今年上半年行业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部分客户对生产节奏进行调整,导致公司产品交付节奏受到一定影响。得益于公司多年在超材料领域的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积累,公司获得更多重点客户的认可。今年上半年,公司承担的尖端装备型号数量进一步提升,超材料复杂功能结构件在尖端装备中的列装应用比例扩大,并在部分批产型号中成功取得独家供应资格,因此上半年公司实现稳定增长。二是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某客户报告期末不满足特定资产状态组合的分类依据(报告期销售收入、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公司超材料业务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均超过30%),将其划分至账龄分析法组合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经测算,2026年上半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十五五”期间公司将坚定贯彻深度垂直的长期发展战略,继续深耕军工业务并扩大领先优势,加速超材料技术的迭代升级与产业化应用,积极推动第二增长曲线的各项业务落地,持续提升经营与管理质量,努力用更加稳健的经营成果和优异的业绩表现回馈广大股东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