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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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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置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6-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91 证券简称:灿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置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拟投入募集资金1.49亿元在上海和苏州地区购置房产,随着公司当前业务发展以及后续业务扩展需求,现有的租赁办公区域已经难以满足公司对场地的需求,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以及拟购置房产的区位优势等多重因素后,公司拟启动购置计划并投入合计约2.06亿元购置房产,房产购置费用超出募投项目原计划使用的工程建设费用及其他费用的部分,将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 结合公司目前拟购置房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调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386弄2号部分办公用房(以下简称“上海房产”)和苏州市工业园区扬富路51号部分办公用房(以下简称“苏州房产”)。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次变更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拟购置房产的基本信息

上述房产的购置及后续装修费用超出募投项目原计划使用的工程建设费用及其他费用的部分,将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二、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6号)批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9,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129.4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16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灿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202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3、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结合公司目前拟购置房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原拟购置房产的地点进行变更,从而相应变更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本次变更事项仅涉及上述募投项目原拟购置房产的地点变更,其他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以及拟购置房产的区位优势等多重因素,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购置房产的地点调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386弄2号部分办公用房和苏州市工业园区扬富路51号部分办公用房。其中,上海房产位于张江高科技园区,区域内聚集大量集成电路企业,产业配套完善,人才集聚效应明显;苏州房产位于苏州阳澄数谷片区,交通路网便捷,产业聚集效应显著。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至前述两处房产主要是基于企业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以及结合公司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

三、本次拟购置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置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的工作环境,满足公司留住和吸引高端人才的需求,为公司未来发展进一步预留空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变更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部分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置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其中王永董事反对,反对原因为该办公用房买入时点有待商榷,基于审慎性原则投反对票。

董事会同意本次购置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并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购置房产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交易具体条款、签署相关文件、支付款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相关一切事项。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购置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拟购置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购置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该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