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19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瑞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近年来,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海外经营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由于海外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比重较大,现阶段全球汇率市场震荡加剧,国际贸易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口、外币收付等跨境业务持续面临汇率波动冲击。为落实公司外汇中性风险管理策略,常态化对冲外币业务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姚瑞波、孙晓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姚瑞波、孙晓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直接调减或在本次激励计划中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姚瑞波、孙晓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优化业务布局、推动新兴业务的发展,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鸿合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公司设立半导体业务平台,依托控股股东在整车产业链、应用场景及产业资源方面的积累,围绕车用半导体相关领域开展业务探索和产业布局。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加强与相关合作方的沟通协作,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下午14:30在合肥市蜀山区清华路科技园11号楼瑞丞基金五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近年来,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海外经营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由于海外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比重较大,现阶段全球汇率市场震荡加剧,国际贸易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口、外币收付等跨境业务持续面临汇率波动冲击。为落实公司外汇中性风险管理策略,常态化对冲外币业务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2.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产品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或上述资产组合。
5.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近年来,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海外经营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由于海外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比重较大,现阶段全球汇率市场震荡加剧,国际贸易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口、外币收付等跨境业务持续面临汇率波动冲击。为落实公司外汇中性风险管理策略,常态化对冲外币业务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交易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产品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或上述资产组合。
5.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授权:此交易业务经股东会授权后,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时严格进行风险控制,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2.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通过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开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属于公司向半导体业务板块的转型投资,半导体相关业务与原有主业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存在跨行业投资、经营、管理的风险。
此外,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可能存在因各种因素导致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业务布局、推动新兴业务的发展,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鸿合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公司设立半导体业务平台,依托控股股东在整车产业链、应用场景及产业资源方面的积累,围绕车用半导体相关领域开展业务探索和产业布局。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加强与相关合作方的沟通协作,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2、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鸿合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瑞波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芯片、半导体分立器件、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微电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气机械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范围为准。
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公司拟出资人民币60,00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自有现金资金
以上公司基本信息具体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优化业务布局、推动新兴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属于公司向半导体业务板块的转型投资,半导体相关业务与原有主业存在较大差异,可能面临人员、技术、管理壁垒,市场前景发生变化等风险因素,公司存在跨行业投资、经营、管理的风险;
2)标的公司的设立尚需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可能存在因各种因素导致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半导体行业的需求与下游终端应用领域行业的景气度密切相关,若未来半导体行业下游终端应用领域行业的市场需求出现衰减,将导致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4)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与国产替代需求的日益增大将鼓励更多企业进入,如果标的公司技术研发进度不达预期,则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及业务拓展受阻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8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清华路科技园11号楼瑞丞基金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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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4、上述议案2.00、议案3.00和议案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作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议案2.00、议案3.00和议案4.00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晨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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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