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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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6-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为算力云服务,以及应用于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业务,主营未发生变化,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与前期披露一致,不存在股份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本次股价异动区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增持、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增预告》(公告编号:2026-067),本次业绩预增为公司日常经营积累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的情形。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为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7月21日,截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相关减持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其中,夏长征先生结合自身安排及市场行情,在计划期内未实施减持;钱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5,000股,减持完成后,钱旭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9,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07%。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事项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除上述两项已披露事项外,经公司核实,目前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算力业务的风险

公司算力业务客户相对集中,若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出现不利变动,或将影响算力业务收入及盈利水平。截至目前,公司算力业务供应链稳定,能够满足客户需求,若未来芯片供应受行业及外部环境影响出现波动,或将影响算力业务后续拓展。当前算力租赁行业参与主体持续增多,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若市场算力供给持续扩张,公司现有先发优势或将减弱,业务毛利率存在承压风险。同时,若未来AI应用落地进度、市场整体算力需求不及预期,公司算力业务业绩将面临波动风险。

(二)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算力业务拓展需持续投入大额资金,伴随业务规模扩张,公司资产与负债规模将同步增长,资产负债率短期内将维持较高水平。根据公司2026年一季报财务数据,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5.10%。后续算力业务持续投入或将进一步抬升资产负债率。较高的负债水平会增加公司财务运营压力,或将制约公司算力业务扩张节奏。

(三)股价大幅震荡的风险

公司股票近期出现阶段性修复反弹走势,短期股价极易受行业板块情绪、二级市场短线资金进出等因素影响,存在大幅震荡的波动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短期股价波动,审慎评估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