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已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20,008,196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公司收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获悉原告危怡因侵权责任纠纷对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等合计11位主体提起诉讼,案号为(2026)粤0491民初888号。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粤0491民初888号之四】,原告危怡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危怡申请撤诉,系处分其诉讼权利的自愿行为,没有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准许原告危怡撤回起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或累计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案件原告已撤诉,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6)粤0491民初888号之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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