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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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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0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7月23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高于15.84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下,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5.84元/股(含),即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询及其回复,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无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如发生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事项,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如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者其他原因,存在已回购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而需要对未授出部分进行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本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含),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最低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含)时,则本次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本次回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但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5.84元/股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注:上表中的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基于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所测算得出的数据,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84元/股(含),即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如果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为208,307.03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164,708.42万元,货币资金约为42,251.97万元,资产负债率20.85%,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以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万元测算,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96%,约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1%。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5.8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26.26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6%。

根据前述测算数据,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后续有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2日,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计划。

若上述相关人员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经股东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相关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下,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

4、如有需要,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如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如发生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事项,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如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者其他原因,存在已回购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而需要对未授出部分进行注销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3727600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