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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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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6-03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木头村机场路1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23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冉兴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职工董事毛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3人,董事长冉兴先生、董事褚林塘先生、石永勇先生、独立董事王立平先生、余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志宏列席会议,副总经理唐诚江、总法律顾问宋贵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4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郭光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6-03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方针,优化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架构,突破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检测”)当前业务发展瓶颈,统筹资源建设中航重机高水平检测平台,助力中航重机实现从传统制造型企业向数智制造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转型,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航检测。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航检测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业务、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将涉及公司吸收合并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9月7日

2、申报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16号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陈应发

4、邮政编码:550008

5、联系电话:0851-88600765

6、传真号码:0851-88600765

7、电子邮箱:zhzjgk@163.com

8、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