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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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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27 公司简称:博迈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3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0日

至2026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本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7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宇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9991

传真:022-66299900-6615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3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6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6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2026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分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金融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6,093,877.51元,转回金额为291,500.00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5,802,377.51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形成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合同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83,348,454.03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83,348,454.03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在执行合同进行减值测试,需要计提待执行亏损合同预计负债1,359,269.52元,营业成本增加1,359,269.52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报告期内未发现其他减值迹象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合计90,510,101.06元,此金额计入公司2026年半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90,510,101.06元,公司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减少76,933,585.90元。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预计负债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有助于向投资者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3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实施。

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两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属于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定调整,并非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持公司同类事项决策程序前后一致,公司本次延续履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流程。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以上两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解释第20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制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现场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陆建忠先生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委托独立董事彭元正先生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五)会议由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6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有助于向投资者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6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及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审计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有利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制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召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宣陈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键邦股份、博俊科技、博迈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注册会计师:曹星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皖新传媒、耐科装备、晶合集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注册会计师:李剑,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神剑股份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皖能电力、奇精机械、铜冠矿建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核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及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