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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3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7日下午14:30。

2、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208号玖安广场媒体中心。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长林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3,003,741,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77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2,969,495,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8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34,246,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0%。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9,53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13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40,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125%;反对4,13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69%;弃权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吴昊律师、刘心照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