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7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出售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
暨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9月8日),拟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8,932,7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出售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9,466,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118,426,163.04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12.6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1.81元/股,成交均价为12.51元/股。
二、减持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有差异,主要是公司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未实施减持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的规定,公司在2026年9月8日前不再减持已回购的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终止。
三、本次已回购股份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动。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在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