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055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竺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佳凯先生列席。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05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6-05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为5,000万元,上限为10,000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8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4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2、因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情况,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3、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二)根据《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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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4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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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拟回购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9.6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未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为5,000万元,上限为1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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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后期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89,462.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5,463.04万元,流动资产753,750.58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0.92%、1.57%、1.33%。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同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亦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7日,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并收到相应回复: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没有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在经股东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完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二)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