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股份完成过户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股份完成过户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无偿捐赠已于2026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准科技”)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股份捐赠的基本情况
为了资助开展教育、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公益项目,为苏州教育和科学事业引才育才提供助力,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一投资”)与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25年11月8日签署《捐赠协议》,青一投资向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6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2%, 捐赠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为了传承和弘扬李政道先生科学家精神与家国情怀,鼓励和支持全球范围内的青年投身科学研究事业,推进国际科技人文交流和青年创新合作,全力培育更多未来战略科学家。公司控股股东青一投资与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于2025年11月8日签署《捐赠协议》,青一投资向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6,4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29%,捐赠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披露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股份捐赠进展情况
2026年7月27日,青一投资与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2026 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青一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54%;青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04,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3.55%,青一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本次股份捐赠过户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一)控股股东青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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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会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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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涉数据若出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捐赠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青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5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捐赠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承诺:自标的股票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减持标的股票。每年最多可减持的股票,价值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对应年份的资金预算金额减去年初专项账户余额。每次减持遵循审慎稳健的原则。
3、本次股份捐赠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相关股东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4、本次股份捐赠过户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控股股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准科技
股票代码:688003
信息披露义务人1: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H0713
信息披露义务人3:徐一华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4:徐伟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股东权益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少(无偿捐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准科技”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准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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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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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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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一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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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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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青一投资为天准科技控股股东,徐一华先生持有青一投资100%股权,担任宁波准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徐伟先生为徐一华先生胞兄。青一投资、宁波准智、徐一华先生、徐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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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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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伟先生持有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3026)12.01%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青一投资、宁波准智、徐一华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青一投资、宁波准智、徐一华先生及徐伟先生由于被动稀释,及公益性股份捐赠,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3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7.8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3.55%,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6年6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的股票登记工作。2026年6月18日,天准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天准转债”开始转股,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27日,天准转债转股数量为1,316股。上述事项使公司总股本从194,136,500股增加至194,782,31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7.85%被动稀释至57.65%。
2025年11月8日,青一投资向苏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60万股,向苏州市李政道教育和科学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640万股,上述捐赠股份已于2026年7月27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此次股份捐赠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7.65%减少至53.55%。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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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涉数据如出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天准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有关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以备查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徐一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8日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徐一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8日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一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8日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伟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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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徐一华
签署日期:2026 年7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徐一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一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伟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