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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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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6-02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 “中远海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7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有效表决票为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铭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建造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船厂”)建造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上述船舶的单船船价为5.28亿元人民币(不含税),10艘船舶合计交易金额52.80亿元人民币(不含税),含资本化费用后10艘船舶总投资合计约为53.7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有关本次船舶建造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15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与外高桥船厂的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交易构成主要交易,本议案需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南通象屿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建造5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委托南通象屿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建造5艘21万吨级散货船。上述船舶的单船船价为5.28亿元人民币(不含税),5艘船舶合计交易金额26.40亿元人民币(不含税),含资本化费用后5艘船舶总投资合计约为26.88亿元人民币(不含税)。

有关本次船舶建造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15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远海运散运开展15艘21万吨级散货船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将上述合计15艘21万吨级散货船交付后,以经营性期租模式长期出租给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海运有限公司经营,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20年±120日;船舶预计从2030年5月起至2030年12月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约人民币5940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因中远海运散运及其子公司均为中远海运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方,上述租船交易构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一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确定的原则,在股东会已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实施该等租船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张铭文先生、王坤辉先生、张雪雁女士、叶承智先生、郑晓哲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公司于会前召开2026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更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更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中期票据发行规模调整为不超过250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更新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6-028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15艘21万吨级

散货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远海运发展”)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下属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船厂”)建造10艘21万吨级纽卡斯尔型散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交易总金额528,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同时委托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下属南通象屿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海装”)建造5艘21万吨级纽卡斯尔型散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以下均简称“散货船”),交易总金额264,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15艘散货船交易总金额为79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以上交易后续简称为“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与外高桥船厂的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交易构成主要交易,需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通过子公司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船集团下属外高桥船厂、厦门象屿下属象屿海装分别建造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5艘21万吨级散货船,交易金额分别为528,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和264,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交易将就每一条船舶签署独立的建造合同,议定的单船船价均为52,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交易合计79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目的和原因详见本公告“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建造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南通象屿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建造5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7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有效表决票为8票,上述议案均获同意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与外高桥船厂的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交易构成主要交易,需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2.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3.南通象屿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 厦门象屿船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交易对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特殊关系,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15艘散货船,分别为由外高桥船厂新建的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及由象屿海装新建的5艘21万吨级散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

本次交易标的为新建船舶,权属清晰,不涉及历史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具体合同金额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部分。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议定的单船船价为52,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次交易合计79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委托中船集团下属外高桥船厂建造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交易金额为528,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委托厦门象屿下属象屿海装建造5艘21万吨级散货船交易金额为264,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价格、技术能力和交付时间表等具体要求,通过与有能力建造并交付同样类型船舶的三家主要造船厂询价并经综合评价,中船集团、厦门象屿旗下造船厂的造船能力、船价、交船期、付款比例、建造经验等核心商业条件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综合优势。此外,中船集团为本公司在建船舶的建造商,对本公司新建船舶各项要求更为熟悉。

2.标的资产的具体定价情况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船舶的价格均按公平原则,参考并按不高于建造相同类型船舶的市场报价确定。本次交易的协议条款及交易价格是基于公平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磋商厘定,交易价格符合新造船市场价格,且付款条款、技术条款及交付日期均符合公司的要求。

五、本次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将就每一条船舶签署独立的建造合同,因相同船型的建造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均保持一致,因此汇总说明如下:

(一)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

1.买方:海南海发海运;

2.卖方:外高桥船厂(建造方)及中船贸易

3.合同价格:每艘船舶的价格为人民币52,800万元(不含税),但可能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合同条款而有所调整。

4.合同价格调整

有关船舶的建造要素(即航速、载重量、主机燃油消耗)未能达到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标准,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如交船日期自规定的交船日期之后延误超过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或海南海发海运有权根据延误情况拒绝该船舶及撤销建造合同。

5.付款进度安排: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卖方,较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价格应在船舶交付时的第五期支付。

6.船舶交付时间:预计自2030年6月起至2030年12月陆续交付。

7.合同的修订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和计划可在建造合同签订后由其订约方进行书面修改及╱或变更,但前提是此类修改及╱或变更根据外高桥船厂的合理判断。

8.合同生效:双方完成合同文件签署及交付,并经中远海运发展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5艘21万吨级散货船

1.买方:海南海发海运;

2.卖方:象屿海装(建造方)及厦门象屿船舶贸易

3.合同价格:每艘船舶的价格为人民币52,800万元(不含税),但可能会根据下文所述的合同条款而有所调整。

4.合同价格调整

有关船舶的建造要素(即航速、载重量、主机燃油消耗)未能达到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标准,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如交船日期自规定的交船日期之后延误超过建造合同项下约定的期限,则建造合同项下应付的合同价格可进行下调,或海南海发海运有权根据延误情况拒绝该船舶及撤销建造合同。

5.付款进度安排: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将合同价格分五期支付给卖方,较小比例的合同价格应在前四期支付,而大部分的合同价格应在船舶交付时的第五期支付。

6.船舶交付时间:预计自2030年5月起至2030年12月陆续交付。

7.合同的修订建造船舶所依据的规格和计划可在建造合同签订后由其订约方进行书面修改及╱或变更,但前提是此类修改及╱或变更根据象屿海装的合理判断。

8.合同生效:双方完成合同文件签署及交付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影响

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专注于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航运租赁为核心业务,以投资管理为支撑,实现产融投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运营商。

公司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公司航运产融运营商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公司船舶资产规模和质量,完善大型散货船资产布局,夯实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流,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同时,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新造船舶后续租赁安排

本次交易新造的15艘21万吨散货船将长期经营性期租给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散运”)下属惠丰海运有限公司(WAI FUNG SHIPPING LIMITED)经营。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120天;预计从2030年5月起至2030年12月陆续交付。在考虑船舶双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预期年租金约将不超过人民币5,940万元(不含税)。租赁期末船舶资产由出租人负责处置,承租人无购买船舶资产的义务。

因中远海运散运属于公司关联方,该等租船交易构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项下的一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租赁服务总协议》确定的原则,在股东会已批准的交易额度内实施该等租船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6-02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更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进行更新(以下简称“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更新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统一注册模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阶段不设置注册额度,发行余额不超过120亿元。具体发行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中远海发关于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更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匹配公司船舶租赁项目资金支出需求,拟调整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规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更新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更新情况

根据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公司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余额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预计2026年8月末,上述发行额度将使用完毕,现拟在上述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批复项下,调增15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额度,调整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不作调整。

此次申请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更新仅涉及发行规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核心要素,包括发行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等,仍沿用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不发生变化,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所作各项授权仍继续有效。

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更新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6-030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证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现将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后续发行的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确定。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确定。

(六)发行价格

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运营等合法合规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具体条款内容,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每年付息一次。

(十)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资金或利息,公司将制订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到期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及后续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根据发行工作需要,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规模、发行利率、票面金额、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三)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办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五)决定并办理公司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向监管部门申报,且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后续发行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按照授权由公司经营层审批后进行实施。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