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2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381.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9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538.5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0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6年7月4日、2026年7月21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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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6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衡兴天然有机酯醛酸衍生物生产项目和江苏辰兴特种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项目(具体名称以在主管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预计本次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 审批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公司本次拟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形势及公司经营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度下降、自筹资金渠道受限或融资成本上升,可能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延期、调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所做的决定,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江苏辰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精细化工产业布局、扩充高端新材料产能、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辰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分别启动相关项目的建设。实际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主管部门审批及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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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后续事项。
结合现阶段项目测算情况,预计项目投资金额未达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本次事项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若后续项目实际总投资额超出股东会审议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另行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衡兴天然有机酯醛酸衍生物生产项目
1、投资标的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已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竞拍、土地出让金缴纳及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土地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结。
2、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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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由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已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竞拍、土地出让金缴纳及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土地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结。现阶段严格遵循规划管理相关规定,稳步推进中。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次启动的建设项目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食品添加剂,替抗饲料添加剂,锂电池电解液溶剂等属于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落地实施,将助力公司进一步完善食品、替抗饲料添加剂等应用领域产品矩阵,持续巩固细分赛道的竞争优势。同时,锂电池电解液溶剂的产能扩建,是公司深耕新能源产业布局的关键抓手。公司将借此抢抓锂电产业发展机遇,拓宽新能源客户资源,提升自身在新能源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二)江苏辰兴特种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项目
1、投资标的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辰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已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竞拍、土地出让金缴纳及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土地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结。
2、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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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由子公司江苏辰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生产运营,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已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竞拍、土地出让金缴纳及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土地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结。现阶段严格遵循规划管理相关规定,稳步推进中。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本次启动的建设项目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湿电子化学品、有机硅材料、表面活性剂、食品级酸酯醇类化学品、日化化学品等,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落地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碳基体系的产品矩阵,持续夯实公司碳基产业市场竞争力,稳固核心业务基本盘。与此同时,有机硅、湿电子化学品等高端新材料产线的规划建设,能够显著完善公司整体产品结构,是公司深耕高端精细化工领域、全面落地“碳-硅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3、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此次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碳基体系的产品矩阵,持续夯实公司碳基产业的市场竞争力,稳固核心业务基本盘。与此同时,新能源业务的拓展,以及有机硅、湿电子化学品等高端新材料产线的规划建设,能够显著完善公司整体产品结构,是公司深耕高端精细化工领域、全面落地“碳-硅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将精细化统筹资金投放,按建设周期分段实施项目建设,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拟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形势及公司经营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度下降、自筹资金渠道受限或融资成本上升,可能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延期、调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所做的决定,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如后续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7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4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落地实施,将助力公司进一步完善食品、替抗饲料添加剂等应用领域产品矩阵,持续巩固细分赛道的竞争优势。同时,锂电池电解液溶剂的产能扩建,是公司深耕新能源产业布局的关键抓手。公司将借此抢抓锂电产业发展机遇,拓宽新能源客户资源,提升自身在新能源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辰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本项目落地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碳基体系的产品矩阵,持续夯实公司碳基产业市场竞争力,稳固核心业务基本盘。与此同时,有机硅、湿电子化学品等高端新材料产线的规划建设,能够显著完善公司整体产品结构,是公司深耕高端精细化工领域、全面落地“碳-硅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