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61 证券简称:金海通公告编号:2026-056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旭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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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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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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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0,000股增加至87,000,000股,宁波旭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诺投资”,曾用名“上海旭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由4,771,585股增加至6,918,798股,持股比例不变。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旭诺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6年7月2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9,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54%。本次权益变动后,旭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2753%变动为4.99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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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旭诺投资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旭诺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1证券简称:金海通公告编号:2026-057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旭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诺投资”,曾用名“上海旭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771,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
2026年4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合计转增27,000,000股。转增后,旭诺投资股份数量由4,771,585股增加至6,918,798股,持股比例不变。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披露了《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旭诺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1,800,0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减持数量由不超过1,800,000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2,610,000股。除减持数量调整外,旭诺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收到旭诺投资发来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旭诺投资于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68,8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528%。本次权益变动后,旭诺投资股份比例由7.95%变动为4.9999%,降至5%以下,旭诺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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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IPO前取得的股份包含了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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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 √否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海通
股票代码:6030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旭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阳明智慧小微园1幢1-1-408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阳明智慧小微园1幢1-1-408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减少后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2026年7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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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旭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旭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阳明智慧小微园1幢1-1-408
出资额:16000万元
营业期限:2011-06-29至9999-09-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75326Q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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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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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减少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9日披露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信息披露义务人旭诺投资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0,000股增加至87,000,000股,旭诺投资持股数量由4,771,585股增加至6,918,798股,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由不超过1,80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2,610,000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未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589,498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75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减少至4,349,9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旭诺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39,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54%。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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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股份2,436,000股,占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0%,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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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旭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黄文强(签字)
日期:2026年7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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