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29日和2026年7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21.5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价已达到异常波动标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经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日常经营业务和内部生产秩序正常。
3、经自查,除已披露事项外,近期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公司2026年6月29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孙耀忠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039.06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1%。
宛西控股于7月23日和7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50万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孙耀忠未减持公司股份。
5、公司2026年7月10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受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失、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国内汽车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盈利空间压缩等多重因素影响,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6,800万元一8,000万元,同比下降62%一68%。
6、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经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未减持公司股份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一致行动人孙耀忠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孙耀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宛西控股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9,362,8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085%。
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孙耀忠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9,1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57,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31%)。合计不超过4,156,1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231%。
今日,公司收到孙耀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耀忠尚未实施任何减持操作,同时不存在其他已披露但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变动承诺,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耀忠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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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和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孙耀忠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后,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减持。
3、孙耀忠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基于对资本市场形势和公司未来发展的综合判断,秉持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充足信心而作出的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孙耀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