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计划名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 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668,250份。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68,25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68,2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6日。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5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4年6月21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权日,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234.85万股限制性股票,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234.8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相关公告。
4、2024年7月25日,公司已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6、2025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及可解除限售与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上述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
7、2025年9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8、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及可解除限售与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核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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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128人。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6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68,250股;
3、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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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行权后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股本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事项的验资情况
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鹏盛A验字[2026]00007号),截至2026年7月16日,128名激励对象予以行权,公司已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以货币资金出资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12,843,765.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68,25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2,175,515.00元。
(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7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募集资金人民币12,843,765.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668,250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705,916,268股)的比例为0.09%,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天然气”)、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东莞市瑞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瑞盈”)、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石油燃气”)、天津元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元拓”),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4,800.00万元。
●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6年7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九丰天然气、东九能源、东莞瑞盈、华凯石油燃气、天津元拓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8,091.91万元、32,958.60万元、0.00万元、9,753.65万元、9,317.0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6年7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7,599.53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涉及外币按2026年7月29日汇率折算,下同),占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7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九丰天然气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000.00万元;东九能源、东莞瑞盈、华凯石油燃气共同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东莞东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00万元;天津元拓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东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9,800.00万元;华凯石油燃气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东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7,000.00万元。
就上述事项,公司与农行华支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九丰天然气向农行华支提供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东莞东分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东九能源、东莞瑞盈、华凯石油燃气合计提供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华夏东分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天津元拓向华夏东分提供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行东分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华凯石油燃气向中行东分提供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2,100,0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258,169.00万元。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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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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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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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融资需求,可有效支持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符合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授权要求;各被担保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6年7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7,599.53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76%。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