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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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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6-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6-04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戴志利先生(董事长)、姜锋先生、冯志荣先生、张瑛杰先生、李标先生、陈才先生

独立董事:肖汉宁先生、周兰女士、韦凯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戴志利先生:男,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投资总部高级投资经理,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管理部主管,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战略发展部副部长、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现任公司董事长,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兼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戴志利先生: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锋先生: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公司董事,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湖南飞机起降系统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沃尔博精密工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非法人代表等职务。

姜锋先生: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志荣先生: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俄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总质量师,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起在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工作,从事粉末冶金摩擦材料、碳/碳复合材料研发、国际合作与产业化工作,负责图154-飞机刹车副俄罗斯生产许可证的持续适航取证、销售及波音飞机刹车副取证、销售工作。2001年起参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上市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营销员、副部长、部长、营销总监、副总裁、总质量师。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

冯志荣先生: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汉宁先生: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理事,湖南省硅酸盐学会理事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材料分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陶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50多篇,出版《材料工程基础》规划教材1部、《高性能结构陶瓷及其应用》专著1部,获授权发明专利30多件。

肖汉宁先生: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兰女士:女,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学博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商学院访问学者。曾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建湖南大学基层委员会副主委,民建湖南大学北校区支部主委,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兰女士: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韦凯先生:男,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固体力学博士学位,国家级青年人才。现任湖南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副主任,力学与航空航天系副主任。兼任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结构设计委员会委员,轨道交通复合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力学学会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四川省、广东省基金评审专家等。

韦凯先生: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6-04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戴志利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同意选举戴志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戴志利先生简历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6-04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346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志利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36人,代表股份数127,974,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3301%。

(二)现场会议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123,662,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5777%;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233名,代表股份数4,311,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524%。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戴志利先生、姜锋先生、冯志荣先生、张瑛杰先生、李标先生、陈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戴志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27,382,83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7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717,15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1094%。

表决结果:当选。

1.02 选举姜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27,369,37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527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703,70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664%。

表决结果:当选。

1.03 选举冯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27,355,09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515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689,41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208%。

表决结果:当选。

1.04 选举张瑛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27,356,82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517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691,14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263%。

表决结果:当选。

1.05 选举李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27,357,75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517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692,0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293%。

表决结果:当选。

1.06 选举陈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27,356,4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516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690,73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250%。

表决结果:当选。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肖汉宁先生、周兰女士、韦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肖汉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27,359,52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51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693,84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350%。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选举周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27,355,80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516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690,12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231%。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选举韦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27,356,3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99.516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0,690,70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249%。

表决结果:当选。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旷阳、侯令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