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6,11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6,11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4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部分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1)。
4.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 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6.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
■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历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过程中计算精度及四舍五入规则导致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28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6人,预留授予部分22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6人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136,156股可归属股票的出资,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本次实际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为6人。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2人已完成部分预留授予第四个归属期39,958股可归属股票的出资,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本次实际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为22人。
综上,公司本次完成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6,114股,涉及28名激励对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8月4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7.6114万股,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归属13.6156万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3.9958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00,575,083股增加至200,751,197股,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16日出具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7月15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2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投资金额合计7,789,522.22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7,789,522.22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176,114.00元,资本公积7,613,408.22元。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6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07,344.56元,公司2026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70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200,751,197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6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合计176,11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9%,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336.12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35.86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7月31日
● “华峰转债”的转股期为2026年12月29日起至2032年6月22日,目前尚未进入转股期。本次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华峰转债”正常交易,不停牌。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向28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合计176,114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36,156股、预留授予部分39,958股,公司总股本由200,575,083股变更为200,751,19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本次股权激励归属完成后,“华峰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及计算过程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本次股份登记中,公司以44.23元/股的价格向28名激励对象归属合计176,114股,公司总股本由200,575,083股变更为200,751,197股。
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A×k)/(1+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336.12元/股,A为本次增发新股价44.23元/股,k为本次增发新股率0.0878%(176,114股/200,575,083股)。则P1=(336.12+44.23×0.0878%)/(1+0.0878%)=335.86元/股。
综上,“华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12元/股调整为335.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31日起生效。“华峰转债”的转股期为2026年12月29日起至2032年6月22日,目前尚未进入转股期。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华峰转债”正常交易,不停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峰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725652
电子邮箱:ir@accotest.com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