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5年境内存托凭证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
存托凭证代码:689009 存托凭证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存托人2026-003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5年境内存托凭证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基础股票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基础股票现金红利:12.3852元(含税)
● 存托凭证每份分配比例
每份存托凭证现金红利:1.23852元(含税)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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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数73,584,84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剩余股份72,672,832.9股为基数,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6日(北京时区)下午收市时(或者营业结束时)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38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0,067,570.03元(含税)。
基于前述方案,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截至存托凭证登记日(北京时区)2026年8月6日沪市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境内存托凭证对应的权益。现就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安排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主要内容
(一)发放年度
2025年年度
(二)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份存托凭证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存托凭证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735,848,498份,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120,169份存托凭证后的726,728,329份存托凭证为基数,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12.3852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900,067,570.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为735,848,498份,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120,169份存托凭证,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存托凭证总数为726,728,329份。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公司存托凭证总数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份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每份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存托凭证总数×实际分派的每份现金红利)÷存托凭证总数=726,728,329×1.23852÷735,848,498≈1.22317元/份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22317元/份。
(三)分派对象
截至存托凭证登记日(北京时间)2026年8月6日下午沪市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市公司全体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二、相关日期
■
三、权益分派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不参与利润分配。
2、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存托凭证登记日沪市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存托凭证持有人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无
(三)扣税说明
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2号)及《关于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6年第8号)等有关规定纳税。
四、有关咨询方法
1、本存托人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资产托管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
电 话:010-68030602
邮 箱:shayq_ty@bj.icbc.com.cn
2、上市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联系电话:010-84828002-841
电子邮箱:ir@ninebot.com
特此公告。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6-052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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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份(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3)。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份(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78元/份(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2026年8月7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存托凭证5,710,464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0.78%,成交的最高价为41.50元/份,最低价为36.47元/份,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9,953,001.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6-051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份(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8.78元/份(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8月7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份(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3,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份存托凭证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存托凭证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735,848,498份,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120,169份存托凭证后的726,728,329份存托凭证为基数,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12.3852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900,067,570.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存托凭证登记日为2026年8月6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8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2025年境内存托凭证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份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8.78元/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为2026年8月7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根据公司存托凭证总数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份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份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份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存托凭证总数×实际分派的每份现金红利)÷存托凭证总数=726,728,329×1.23852÷735,848,498≈1.22317元/份(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60.00-1.22317)÷(1+0)≈58.78元/份(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回购资金21,995.30万元累计回购571.05万份,已超本次拟回购资金下限。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58.78元/份进行测算剩余回购数量,仍可回购136.18万份,则本次回购数量预计为571.05万份至707.23万份,回购数量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为0.78%至0.96%。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6-050
九号有限公司
2025年境内存托凭证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基础股票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基础股票现金红利:12.3852元(含税)
● 存托凭证每份分配比例
每份存托凭证现金红利:1.23852元(含税)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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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数73,584,84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剩余股份72,672,832.9股为基数,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6日(北京时区)下午收市时(或者营业结束时)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38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0,067,570.03元(含税)。
基于前述方案,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截至存托凭证登记日(北京时区)2026年8月6日沪市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境内存托凭证对应的权益。现就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安排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主要内容
(一)发放年度
2025年年度
(二)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份存托凭证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存托凭证登记日登记的存托凭证总数735,848,498份,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120,169份存托凭证后的726,728,329份存托凭证为基数,向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每10份派发现金红利12.3852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900,067,570.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存托凭证总数为735,848,498份,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120,169份存托凭证,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存托凭证总数为726,728,329份。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格: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根据公司存托凭证总数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份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每份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存托凭证总数×实际分派的每份现金红利)÷存托凭证总数=726,728,329×1.23852÷735,848,498≈1.22317元/份(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22317元/份。
(三)分派对象
截至存托凭证登记日(北京时间)2026年8月6日下午沪市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二、相关日期
■
三、权益分派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托凭证不参与利润分配。
2、公司全体存托凭证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存托凭证登记日沪市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存托凭证持有人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无
(三)扣税说明
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2号)及《关于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6年第8号)等有关规定纳税。
四、有关咨询方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4828002-841
电子邮箱:ir@ninebot.com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