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7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
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边泓先生通知,其在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升控股”)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因高升控股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已向高升控股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11号),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边泓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边泓先生自202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