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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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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7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85,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02元/股,最低价为25.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12,608.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二)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93,098,171股的比例为0.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02元/股,最低价为18.64元/股,回购均价为22.2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096,392.8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5月2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除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系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2,160,000股,由990,938,171股增加至993,098,171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5,000,000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将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