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7年2月2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3年2月1日,公司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数量为52,13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52,13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处置。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及股份转让的限制性相关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海优新材股票购买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的1/2以上份额同意,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即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