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26-037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跃跃先生通知公司,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2,985,866股(占公司总股本4.41%)被司法扣划给陈媛女士。该交易属于非交易过户,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构成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在股份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减持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在金跃跃先生就任公司董事(已离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金跃跃先生、陈媛女士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持续共同遵守董事减持的相关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属于司法强制执行,过入方遵守相关规定,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跃跃先生通知,获悉金跃跃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12,985,866股(占公司总股本4.41%)被司法扣划给陈媛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跃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213,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金跃跃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山东昌隆泰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219,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1%。综上,金跃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4,432,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0%。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金跃跃先生提供的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为司法扣划,出让方为金跃跃,受让方为陈媛,司法扣划股份数12,985,866股,占公司总股本4.41%。
二、权益变动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司法扣划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变动已于2026年7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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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在股份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减持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在金跃跃先生就任公司董事(已离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金跃跃先生、陈媛女士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持续共同遵守董事减持的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属于司法强制执行,过入方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规定,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26-038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跃跃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公司12,985,866股(占公司总股本4.41%)被司法扣划给陈媛女士导致。该交易属于非交易过户,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跃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9.59%变动为5.18%,金跃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昌隆泰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1.90%变动为17.49%。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在股份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减持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在金跃跃先生就任公司董事(已离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金跃跃先生、陈媛女士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持续共同遵守董事减持的相关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属于司法强制执行,过入方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规定,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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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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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跃跃先生通知,获悉金跃跃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12,985,866股(占公司总股本4.41%)被司法扣划给陈媛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后,金跃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9.59%变动为5.18%,金跃跃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1.90%变动为17.49%。
本次司法扣划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变动已于2026年7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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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跃跃先生股份被司法扣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在股份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减持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在金跃跃先生就任公司董事(已离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金跃跃先生、陈媛女士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持续共同遵守董事减持的相关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属于司法强制执行,过入方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规定,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