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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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6年6月23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1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9.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等文件。

在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未足额认购、放弃认购,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41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9人变更为155人,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9.90万股变更为510.49万股。截至2026年7月27日,公司已收到155名激励对象认购款合计人民币84,383,997.00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133号),对截至2026年7月27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认购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验资。

本次授予155名激励对象共计510.49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120.59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89.90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已就授予上述510.49万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

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上海分公司确认,用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120.59万股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变更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变更前股份总数为目前公司股份总数147,679,580股;

2、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1日、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因持有人离职不再具备参加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59.526万股股份。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就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股份尚未完成注销。

3、股本结构变动最终情况以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7月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即202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2026年7月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2026年7月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沪银最保字第731201263011号】。合同约定,公司为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半导体”)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在2026年7月15日至2029年7月15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2026年7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盛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嘉定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60624GR3108800】。江苏盛剑为交通银行嘉定支行与公司于2026年7月7日签订的主合同《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云链平台业务)》【合同编号:Z2625TD15677684】及其项下公司出具的所有《付款承诺函》项下,公司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和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300.00万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无需另行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效率,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等值外币)。即202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度为40亿元(含等值外币)。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等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注:被担保方均采用单体财务数据。表格中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沪银最保字第731201263011号】

1、保证人: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6年7月15日至2029年7月15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5、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与交通银行嘉定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60624GR3108800】

1、保证人:江苏盛剑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3、债务人: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主合同:《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云链平台业务)》【合同编号:Z2625TD15677684】,及其项下债务人出具的所有《付款承诺函》

5、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和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保理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8、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3,300万元

9、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该笔债务人应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的应收账款对应的“云信”项下《最终付款明细表》记载的“承诺付款日期”)起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10、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盛剑半导体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盛剑半导体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担保,属于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部分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余额分别为400,000.00万元(即202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136,759.91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0.75%、82.31%。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