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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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参与全国药品
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参与全国药品

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十二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根据联采办当晚发布的《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显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产品基本情况

注1:《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显示,公司复方甘草酸苷片也中选本批次集中采购。该产品为公司与济宁神州医药有限公司联合申报拟中选产品,该产品的持有人已变更为济宁神州医药有限公司,故不在公司拟中选产品中列示。

注2:上述拟中标价格以联采办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按照相关规定,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可以每年一签,也可以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并在协议中明确每年约定采购量等相关内容,具体方式由各省确定。

二、本次拟中选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中选的2个产品中,盐酸尼卡地平注射液于2022年10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于2024年4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上述2个产品2025年销售收入约8,789.44万元,占公司2025年总营收比例为6.60%;2026年1-3月销售收入约2,851.22万元,占公司2026年1-3月总营收比例为8.74%。

本次集中采购周期为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预计将在2026年四季度开始执行,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本次中选价格与原销售价格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若公司后续签订并执行采购合同,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相关产品的销量,扩充合作渠道,促进相关产品国内市场的开拓,提升药品的可及性。

三、风险提示

随着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常态化,可能会对公司市场和经营产生影响。上述拟中选产品尚处于公示期,中标结果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相关采购合同尚未签订,协议签署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2026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0,402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25%,购买的最高价为46.99元/股,最低价为41.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883,400.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5,664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80%,购买的最高价为46.99元/股,最低价为40.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6,108,332.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